1,能不能緩解疼痛和癌癥沒關系。這兩者之間沒有聯系。
2.首先,止痛藥對癌癥沒有任何治療上的幫助,更談不上“治癌”。
3.能否緩解疼痛,完全取決於“藥物性能、劑量”和“患者身體”。
4.最後,法律上的非法“藥品”其實就是止痛藥。任何止痛藥都有副作用,如適應性強、容易上癮和增加藥物依賴性...也就是說,任何止痛藥,如果用了壹定的量(時間),都有可能被身體適應(藥效沒了,止不住疼)。如果需要止痛,只能加大劑量,或者更換更強效的藥物。最後身體承受不了直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