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和子單位工程
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構築物為壹個單元工程。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以是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子單位工程。
分部工程的劃分原則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建築部位確定。當壹個分部工程較大或復雜時,可根據材料類型、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和類別劃分為若幹個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的劃分原則
分項工程應按主體工程、材料、施工工藝和設備類別進行劃分。分項工程可由壹個或多個檢驗批組成,根據施工、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的需要,可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進行劃分。
室外工程劃分原則
室外工程可按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元(子單元)。室外單元(子單元)工程和分部工程可按本標準附錄C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