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在工地被挖掘機砸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申報工傷,然後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等級進行賠償。
2、如果當事人和工地不是勞動關系,可以要求老板賠償。老板賠償後,可以在責任範圍內追究司機的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傷害;
2.職工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的;
4.員工患有職業病的;
5.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事故下落不明;
6.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