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生住宿和人身安全,從6月5438+065438+10月21日起,科爾沁區消防支隊、科爾沁區衛生防疫站、街道社區按照科爾沁區政府制定的《科爾沁區學生校外托管場所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對“小飯桌”的安全問題進行檢查,並當場出具相關證明。
根據《暫行規定》要求,對未取得相關手續、未達到《規定》規定的相關標準的“小飯桌”,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和取締。
《科爾沁區學生校外托管場所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學生校外托管場所申請人需向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居委會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報初審,取得工商部門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持本人身份證、居住證明、照片在工商部門辦理執照, 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學生校外托管場所申請審批表,然後辦理稅務登記。 年檢每年進行壹次。
管理規定明確要求滅火器、應急燈、疏散通道、樓梯寬度等消防安全條件,規範食品采購、廚房、餐具消毒、鋪位、衛生間、洗手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