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戶口在男方家的遷移方式:壹般來說,當事人或戶主需要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別申請遷入或遷出,取得準遷證後再辦理遷出手續。去辦理戶籍手續。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中國公民在內地與外國人結婚,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或者華僑在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內地居民申請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省居民登記結婚,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2)經居住地公證機關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有效護照;(2)由居住國的公證機關或主管機關出具的,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2)由所在國公證機關或主管機關出具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使(領)館證明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由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