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物業管理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註。其中,物業管理費收取難成為了最為突出的問題,它直接關系到物業公司的生存和發展,更關系到業主的安居和小區的建設,收取物業費為什麽這麽難,讓我們聽壹聽業主和物業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和專家學者是怎麽說的——
服務不到位拒交物業費
“垃圾不收,樓道不掃,連樓宇門鎖壞了也沒有人管,我為什麽要交物業費?”家住長春世紀興嘉園小區的錢先生氣憤地說。
2003年,錢先生在長春世紀興嘉園購買了房子。起初,他每年都會按時交物業費,從沒拖欠過。但是近兩年,錢先生拖欠著物業費壹直都沒交。
“我家小區開始時物業管理得挺好的,現在不行了,什麽都沒有人管。因為地點好,很多業主都把房子租出去了。就拿我住的這幢樓來說,壹個門棟裏就有三家出租給別人開公司的,有設計公司,還有壹個快遞公司,人來人往的,樓門鎖壞了很大程度上都是他們的原因,這個物業也不管。還有就是樓道的衛生,好長時間都沒有人來掃,臟得實在看不過去了,就我和五樓的老太太掃壹掃,妳說這物業費,我能交嗎?”
物業公司不正規,服務不到位,是很多業主不想交物業費的主要原因。
“我家住的那個樓,臨街,樓下壹、二層是商鋪,大多都是開飯店的。靠小區大門處有壹家火鍋店和壹家燒烤店,店都不是很大,他們把剩下的菜湯、木炭灰等垃圾和臟水都倒在門口邊上。夏天臭水和垃圾味難聞,這冬天雖然沒有味,那臟水凍成冰,經過那裏我們都繞著走。我們幾個住戶跟小區物業反映了多次,也沒有人清理。他們不解決,我就不交物業費。”家住歐亞賣場附近車城名仕小區的張女士認為,物業公司收了物業費,就應該做好這些相關的服務,連幹凈的衛生環境都不能保障,這個物業費她不能交。
記者在小區門口看到,張女士所說的那堆垃圾的確存在,上面有爐灰、吃剩的麻辣燙的湯、洗菜水等等,從小區的人行道壹直流到小區入門的道上,上面有雪,下邊是冰,給過路行人造成了不便。
在拒交物業費的問題上,記者還聽到了其它各種各樣的理由——房屋漏水沒有人維修、樓道臟了沒有人打掃、下雪天小區路上的雪沒有人清理、車位被占沒有人管、樓頂上蓋房子也沒有人問等等。
這些理由壹條條讀下來,不難發現其實理由背後更多的是老百姓對於物業服務的需求,更多的是期待交費可以得到相應的物業服務,少壹些煩心事。而當物業服務不到位,他們想到的,也是認為惟壹有效制約可以物業公司的,就是不交物業費。
物業不是啥事都得管
壹個硬幣分兩面,聽了老百姓種種拒交物業費的理由,那麽我們也聽壹聽物業公司有什麽樣的難處。
長春鼎惠物業公司總經理金雪峰說:“業主拒交物業費大體有四種情況,1、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的;2、有對開發商不滿意的;3、有的家庭確實挺困難;4、有對物業管理法規認識不足的。其中,業主對管理法規的認識不足是讓我們最頭痛的問題。其實,業主買房後,所遇到的事情不是啥都歸物業管的。”
“有的業主收房晚或者買完房子不住,他就不交物業費,這是不對的,收房晚是房地產商的事,買完房子不住是業主自己的問題,跟物業公司沒有關系,更不能因為這個不交物業費。”
“法律上明文規定,不管房子住不住,物業的管理費用也是產生的,所以都得交。再有,很多業主對到手的房子不滿意,找不到地產公司就找物業。窗戶壞了,開發商不給處理或者處理得慢了就不交物業費;煤氣開栓,開晚了,這是煤氣公司的事,也可以作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
金雪峰對記者講解了物業管理的各個項目所占物業費成本的比例,“保潔支出占10%,安保、設施設備路線維護占30%,行政辦公費用占20%—30%,綠化占10%,物業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費、保險費、稅費等大概也占10%-20%左右。”金雪峰還進壹步給記者解釋了什麽是設施設備路線,“設施設備路線,這項成本比較高,它包括景觀、樓道、門、燈、智能化設備,還有電梯等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這些都是花錢的地方?而且每年的成本也在不斷增加。”
談到物業費的收取情況,金雪峰說,“我們公司每年物業費的收取基本上可以達到90%左右,這是我們公司與業主之間良好的溝通所得到的結果。”
金雪峰對記者說了他所遇到的壹位業主,這位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很可笑,夏天,他被蚊子咬了很多包,他認為這是地溝不幹凈滋生了蚊子,責任在物業公司,所以拒絕交物業費。他說,遇到這樣業主我們就得找他嘮嘮,壹次不行就兩次,而且態度還得好,時間長了,他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慢慢他就理解我們了。
“小區物業管理中會遇到非常多的問題,我們會盡量與業主溝通,為此我們建立了總經理信箱,業主可以寫信給我們,我們對訴求進行分析,把意見和建議分別對待,單獨約談,定期與業委會座談,建立公告欄宣傳、短信服務等等,幹這行就得有耐心,有事咱就嘮嘮,沒啥解決不了的。”
最後金雪峰說,“其實交物業費和上飯店吃飯壹樣,妳點了壹桌子菜,難免有個別菜做的味道不夠好,但妳能不買單嗎?這回炒得不好,我們就找菜譜,找大師傅請教,下回爭取把菜炒到令妳滿意不就行了。有意見不怕,我們壹起完善。”
我們也需要被尊重
今年43歲的楊淑芬是長春市中海水岸春城物業管理處的物業管家,幹這行兒已經兩年了,她分管著11棟512戶業主。在她眾多的物業服務項目中,最讓她頭疼的就是收取物業費。
“我們這個小區老年人比較多,他們大多已經習慣了多年前的房屋管理模式,那時住的是單位的房,有啥事跟單位說,從來也沒有交過什麽管理費啊。”
楊淑芬說,壹年前,小區的物業費漲價了,好多老人聚集起來跟物業鬧,不同意漲價。“其實,我們的物業費價格並不高,每平方米1.35元,這在長春市屬於價格偏低的,而且收上來的物業費我們都是用到了業主的身上,園區綠化,設施維護,保潔保安的人工費,這些費用每年都會上漲,物業費的價格卻是多少年都不變的。”
楊淑芬所負責的業主,每年都會有20%的人以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就是交了的業主也是需要多次催促,上門、打電話,很多人的態度還生硬。
“有個業主,我多次打電話,他都推著壹直沒交,後來讓我去他單位自己取,我答應了。按照約定的時間我準時到了,他卻說有事,讓我在樓下足足等了壹個半小時。”
在工作中,楊淑芬最不開心的事就是不被尊重,很多業主都把他們看成是要債的,對他們的態度很冷淡,當有事情需要他們這樣的“管家”幫忙的時候,口氣又很蠻橫。
“其實,我們是真心為業主服務的,是想幫他們解決問題,讓他們在小區生活得更舒心,更愉快。”
每個月,楊淑芬都會把物業費的單子送到每家每戶。在表格裏有壹欄是滯納金,如果能全額繳費,這個費用是不產生的。但對於那些長年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會在壹定的時間內對他們進行起訴,經過正常渠道的判定,業主必須補全所欠費用,還包括滯納金。
“很多人對我們收取物業費都有誤解,覺得我們掙錢容易。其實,像我們正規的物業公司,真的就是為業主提供服務。”
尋找物業服務新出路
據資料顯示,長春市的物業管理起步於1996年。目前,長春市已擁有400多家物業企業,業主對這些物業企業的投訴每年都在增加。
客觀地說,目前長春的物業服務水平並不是很高,這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和業主的認識有壹定的關系。業主對物業公司的職能範圍不是很清楚,盲目地要求物業公司做超出職能範圍內的事情;物業費收取難,原因還在於,很多業主的思想意識還停留在從前的“福利式”狀態中,對自己花錢買房還要付費養房心存不解,把物業管理當做了買房的壹種售後服務,物業的消費觀念還沒有完全樹立。而很多物業公司疏於管理,管理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服務不到位,承諾的事情不兌現,引起業主的不滿,從而選擇拒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收不到物業費,不能正常運轉,也就不能為業主提供服務,業主的正常生活就會遇到很多麻煩,形成惡性循環。有的物業公司在虧損或者與業主發生矛盾後,就開始打壹槍換個地方,通常也不會通知小區業主就退出,轉投另壹個小區,隨之而來的就出現了很多棄管小區。
小區棄管,業主不方便是可想而之的。在這種情況下,部分小區的業主聯合起來,想出了自己的辦法,實行小區自治,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現如今在長春,小區自治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
長春市朝陽區大通花園B區就是這樣壹個自治小區。自從2011年8月,由於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矛盾不斷升級,小區被棄管了。壹時間,小區內垃圾滿地,秩序混亂。經過長時間地溝通,在街道的幫助下,小區業主***同選舉出了7位業主代表,組成了業主委員會,完成小區的自治管理,小區的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由於委員會是民主選舉產生,大家的認同度高,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收取也就不再是什麽難題了,實現了自己的事自己管,自己的家自己當,獲得了業主們的肯定。
小區自治是物業管理模式中壹種積極有益的嘗試,從客觀上緩解了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但也存在著壹定的弊端。物業自治更註重的是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的衛生和保安問題,而設備維護、房屋維修等這樣的難題,還得依靠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來完成。
吉林大學經管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昀認為,要解決物業收費難的問題,需要物業公司與業主***同努力,相互理解,也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制定條例,完善規則。壹方面要先付物業管理費用,再享受服務,讓物業公司追著業主要錢,變成業主主動給物業公司交錢。畢竟,物業公司面對的是成千上百的業主,而業主只面對壹個物業公司。這樣,物業公司不再會因為業主不繳費而有過激的行為;另壹方面。業主有權享受到優質的服務,否則可以起訴物業公司,也可以炒他們的“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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