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是清代教育家李毓秀依據孔子教誨編成的學童生活規範,形式為三字韻語,核心思想是儒家的孝悌仁愛,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和教育價值。
《弟子規》是壹部蒙學經典,所謂“弟子”,不是壹般的意義,而是指要做聖賢弟子,而“規”則是“夫”、“見”二字的合體,意思是大丈夫的見識。“弟子規”便是說,要學習聖賢經典.做聖賢弟子,成為大丈夫。《弟子規》就是其入門讀本。
此書原名《訓蒙文》,采用《論語·學而篇》:“弟子人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把全書分為五個部分,具體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範。後賈存仁加以改編,改名《弟子規》。此書是啟蒙養正,教育子弟遠邪小、走正道,養成忠厚家風的必備讀物。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康熙年間,統治階層出於長久統治的目的,主動追求對傳統思想文化的認同。包括崇文尊孔,提倡修讀四書五經,尊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先師”;大修孔廟,春秋祭孔、宣諭以孔子儒教為立國之本。
1670年,根據儒學核心制定和頒發“聖諭”十六條,作為人們的思想準則和行為規範:敦孝悌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誌;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戒匿匪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生命。
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薦舉山林隱逸、十六年開設明史館、十七年的薦舉博學鴻詞,網羅名士,弘揚儒學。這些舉措都促進了儒家的發展。《弟子規》正是在這種文學氛圍下,寫作而成的。其原名《訓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壹個秀才。
他以《論語》“學而篇”中“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當恪守的守則規範。後來賈存仁將其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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