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特崗教師的服務期為三年,三年後可以重新選擇聘用。包括教育部門在內的地方政府應該為此提供便利,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可以享受國家的很多優惠就業政策。
壹般來說,三年後可以選擇在縣城或者市區任教。但是如果不想從事這個行業,可以考慮其他方面。特崗教師三年後可選擇留在當地,保證有崗有崗,享受與當地教師同等待遇。也可以留在異地,或者應聘鎮上的學校。
特崗教師相關政策
1.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縣級有關部門進行跟蹤考核。對做出突出成績、表現良好的要給予表彰,對工作不紮實、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改正。
2、各縣(市)和學校,要為特設崗位的教師提供必要的周轉房,方便教師的工作和生活。
3.特崗計劃的實施可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教師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免試推薦攻讀教育碩士。特崗教師三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教師培養計劃要求的三年基層教學實踐。
4.特崗教師三年聘期結束後,經考核合格,自願留在當地學校的,由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縣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準,由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