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作為噪聲騷擾的受害者,妳應該知道,噪聲分貝限值是有相關規定的,相關規定規定了五個城區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標準適用於城市地區。農村生活區可參照此標準執行。比如居民區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晚上不能超過45分貝。如果晚上鄰居的音樂超過45分貝,此時可以要求對方把音樂關小,也可以報警。但建議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談判,包括自決、和解。是指糾紛主體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維護自身權益。自決是指爭端的壹方依靠自己的力量使另壹方服從。和解是指相互妥協和讓步。他們的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糾紛,沒有第三方的參與,沒有任何規範。如果鄰居吵鬧,影響了他們的生活,雖然這時候可以報警,但其實警察也不能保證能處理好這種鄰裏關系。所以面對鄰居頻繁的吵鬧行為,可以直接寫民事起訴狀,把鄰居告上法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以下簡稱《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業主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其他業主對其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