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文件的名稱。由於社區老年服務站是壹個新生事物,社區老年服務站的建設、管理和運營沒有現成的經驗,還處於探索和創新階段。為此,我們將此標準確定為試行,主要目的是通過壹段時間的探索和試驗,總結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和運營管理中的經驗和做法,找出不足,為今後進壹步規範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和運營提供科學依據。對於基層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和好的建議,社區養老服務站經營者和社會公眾可通過各種渠道向市民政局或區民政局反饋。
(2)關於驛站的服務半徑。《關於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意見》規定,城區驛站服務範圍原則上以“壹刻鐘服務圈”計算。為方便老年人就近建站接受服務,同時確保社區養老驛站服務輻射到位,標準進壹步細化了驛站設置原則,明確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應綜合考慮區域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並參照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的分布進行規劃設置。社區老年服務站服務半徑原則上不超過1000m。
(3)郵政站的環境要求。第壹,外觀環保要求。標準規定“驛站的名稱、功能、標識應當按照全市統壹標準設計,附近區域有道路交通標誌”。主要目的是幫助老年人有效發現和發現居住區周邊的養老服務設施,同時發揮宣傳功能,提升驛站知名度。
其次是裝修材料和通風要求。為確保驛站綠色環保,防止老年人健康受到傷害,標準對驛站建築材料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驛站建築裝飾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國家《建築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規定,品種規格和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配備通風設備和通風通道,保證老年人生活和活動空間的空氣清潔。
第三是內部環境要求。驛站布局科學合理,公共設施和功能匹配;公共區域明碼標價,符合老年人生理特點,位置明顯,信息準確,圖文清晰;活動場所布局合理、幹凈整潔,公共健身設施和照明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4)郵政站設施的設計標準。首先是防火標準。安全是養老機構生存發展的首要前提。驛站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居民多為老年人,對消防安全要求較高。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發布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設計標準》的相關要求,標準對消防標準進行了再次強調和細化,要求郵政建築應為低層建築或位於建築底層,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其疏散距離和寬度應滿足相關建築的防火和疏散要求。老年人的房間不宜設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驛站應配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應急照明、低位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配備滅火毯、獨立感煙探測器和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
二是無障礙設施的設置標準。為了方便老年人進出驛站,根據壹些專家和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標準規定驛站出入口必須無障礙,出入口處平臺與建築物室外地面的高度差不得大於500mm,並采用慢行臺階。主要出入口應設置門,采用平開門或電感應推拉門,不得采用旋轉門。
三是驛站功能區的劃分。郵政用房分為四類:生活用房、醫療保健用房、公共活動用房和服務用房;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客廳、公共活動室、服務室可合二為壹。
客廳主要包括老人休息室、公共廁所、公共餐廳。其中,老年人休息用房不應布置在電梯井和有噪聲、振動的設備用房附近。同時,根據車站規模和老年人需求設置床(椅),平均使用面積達到每張5平方米。
醫療保健室包括醫務室、護理站、心理咨詢室、保健室、康復室等。郵政站可根據設施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設置醫療保健室。設置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必須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總和的通知》(國衛辦易發[2014]57號),養老機構醫務室建築面積不低於40平方米,至少有1人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註冊後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滿5年,身體健康。註冊護士至少有1。養老機構護理站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至少有2名護士以上職稱的註冊護士,其中1具有主管護士以上職稱;康復工作者至少有1人。下壹步,市有關部門將進壹步明確和規範驛站醫療機構設置的相關標準。
公共活動室有閱覽室、棋牌室、書畫室、健身室、多功能廳等。多功能廳宜設在建築的首層,墻面和天花板做吸聲處理,避免幹擾老年人休息室;公共活動室應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風條件,並根據實際情況配備電視、音響、健身器材、休閑棋牌用品、圖書報刊等。
服務用房包括值班室、廚房、家庭護理服務室、員工室和洗衣房。為了保證驛站的安全,標準明確提出不支持驛站增設具有加工功能的廚房,廚房只提供餐飲、取暖和保溫不使用明火,以及簡單的備餐。廚房有加工功能的,應設在相對獨立的區域,並配有通風、排煙、排汙、消防設施和適當的防潮、消聲、隔音、通風、除塵措施,符合衛生、環保和消防要求。此外,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主要為老年人提供膳食、生活照料、醫療救助等居家服務。
(5)郵政站服務管理標準。首先是提出車站的人員編制要求。為了保證驛站的服務質量,標準規定驛站應當配備站長、相應比例的養老護理員,以及必要的社會工作者、醫療保健人員、工人和財務人員。鑒於驛站規模相對較小,如果要求養老服務人員配備齊全,將大大增加驛站運營成本,不利於驛站的可持續發展。為降低驛站人力成本,標準規定上述人員除養老護理人員外,均可聘用兼職人員。此外,為鼓勵崗位的連鎖化、品牌化經營,連鎖經營崗位的人員配備要求進壹步降低,即“連鎖、品牌崗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統壹調配人員”。
二是明確驛站服務項目設置。根據《關於發展社區老年人服務站的意見》的相關要求,標準規定,為老年人服務站提供日間照料、呼叫服務、飲食服務、健康指導、文化娛樂、心理慰藉等六項基本服務。考慮到崗位運營的低補償和不同區域養老服務需求的差異,為降低崗位運營者的成本,標準提出“單體設施建設的社區養老服務崗位連鎖化、品牌化且相鄰的,崗位不需要具備全部六項基本功能,相鄰區域的服務可通過連鎖服務提供者的區域組合、群體服務、綜合服務提供”。也就是說,對於單個設施建設的相鄰站點,如果都是由同壹個服務提供商建設運營,就不再要求每個站點必須具備6項基本服務功能。
關於延伸服務功能,在《關於建設社區老年服務站的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列舉細化了標準,規定站內可以拓展保潔、洗浴、醫療、旅遊、代理、康復護理、法律咨詢等服務,同時規範了延伸服務的服務標準。
三是明確了車站服務的基本要求。為降低驛站經營風險,要求驛站必須建立風險防範機制,購買相關綜合責任險,與長期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和知情同意書,主動出示安全說明,鼓勵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為進壹步推進社區層面醫養結合,要求驛站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統籌協調下,加強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對接,在掛號、就醫、取藥、綜合診療、轉診等方面為居家老人就醫提供便利條件。為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規定驛站應當註意保護老年人隱私,與其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不得泄露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
四是規範郵政服務項目標準。參照其他省市居家養老服務相關規範,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6項基本服務和7項延伸服務的服務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這裏,我們將重點介紹六項基本服務。
在日間照料方面,規定“對有特殊服務需求的老年人實施短期全日制照料,短期全日制照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天;對需要長期護理的老人,統壹推薦並轉到附近養老機構(托養中心)接受全日制護理服務;有條件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可以接送家裏需要日間照料的老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社區養老驛站不屬於養老機構,難以長期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為更好地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考慮居家社區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和老年人家庭成員子女的呼吸服務需求,標準進行了適當創新,提出驛站可開展短期全日制護理,但短期全日制護理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天。對接受短期全托服務的老年人,郵局必須簽訂臨時托管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超過15天的,應酌情轉入附近養老機構(托養中心)接受全日制托養服務。
在呼叫服務方面,提出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如助餐、保潔、洗浴、助醫、助商、代理等,由社區養老服務崗轉介至其他專業機構,或由崗位直接提供。承擔服務的服務機構必須是民間或工商註冊、管理規範、服務記錄良好的服務機構。同時,郵政站和社會專業服務機構也要做好跟蹤監督工作,使這項服務高效、便捷、合理。
在助餐服務方面,規定助餐主要分為集中用餐、單獨用餐和送貨上門;提供助餐服務時,要根據營養、衛生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點、民族宗教習慣等制定食譜,為老年人提供營養、全面、合理的均衡飲食,做到葷素搭配、幹濕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譜。同時,《標準》還規範了集中用餐和單獨用餐的服務標準,再次倡導驛站通過中央廚房開展助餐服務。
在健康指導方面,圍繞居家社區老年人的醫療服務需求,規定驛站至少依托醫療機構提供血壓測量、血糖測量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也可以依托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開展慢性病管理、常見病護理、翻身拍背、保健和用藥指導等醫療護理服務。設有護理站的,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開展基礎護理、專科護理、臨終關懷、消毒隔離技術指導、營養指導、社區康復指導和健康教育等醫療保健服務。同時,還要求車站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舉辦衛生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強健康指導;依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站或專業醫生護士,為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家訪、家庭病床、社區護理、健康管理等服務。
在文化娛樂方面,認為驛站是政府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基本載體,要求驛站必須組織或協助老年人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豐富本地區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各類文化娛樂活動。鑒於部分機構擔心部分老年人長期占用棋牌室、閱覽室等設施,郵局可制定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明確活動設施、場所的開放時間、註意事項和服務保障措施,在不同時段安排適當的活動,確保老年人的正常休息和健康不受影響。
在心理安慰方面,明確了郵局要及時掌握老年人的心理變化,促進其身心健康。同時指出,心理安慰主要以陪聊和情感安慰的形式進行。陪聊以老人感興趣的話題為出發點,多聽,引導老人說話,與老人建立良好的信任關系,有助於消除不良情緒反應和孤獨感,滿足老人情感慰藉和精神交流的需求。提供心理安慰服務的人,如心理咨詢師、社工、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士,也可以由有經驗的老年護理人員擔任。
五是規範崗位服務事項公開。為促進驛站規範運營和服務提升,便於社會公眾監督,標準規定,驛站應當公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規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務承諾、投訴方式等信息;主動詳細地向老年人介紹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價格。同時,建立員工公示制度,主動公示員工基本情況,持證上崗。
六是明確了車站收費的基本原則。驛站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是政府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重要載體和主要途徑,是社區老年人家門口的“服務管家”。為推進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政府免費提供設施,交給社會力量建設運營。為此,標準規定了郵站收費的基本原則,即郵站服務收費價格應低於本地區市場平均價格,高於成本價;在文化娛樂、心理撫慰、血壓測量、健康知識講座等方面設立公益服務項目。,並且不向客戶收取費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政府相關部門設立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免費提供設施。具體收費標準在區民政部門的指導下,由車站經營者與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協商確定;根據政府相關規定,為城鄉貧困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公共養老服務,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