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參考壹些看守所的食堂管理制度。
本著“保證在押人員吃得熟、吃得熱、吃得衛生、吃得飽、確保安全”的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壹)新招聘的炊事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健康檢查,符合條件者簽訂勞動合同後上崗。被錄用的廚師每年應進行壹次體檢。符合條件的繼續使用,不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解除。凡患有傳染病,按規定不能從事烹飪、食品行業工作的,壹律不招進食堂工作。
(二)嚴格執行公安部、財政部規定的在押人員膳食實物量標準,確保在押人員壹日三餐供應做到熟、熱、足、衛生。對患病和年老的被拘留者的食物供應給予適當照顧。監獄每天供應兩次開水。夏天要有足夠的飲用水,冬天的飲用水要保溫。
(3)根據看守所的統壹安排,制定周食譜並認真執行,切實做好在押人員的夥食調劑工作,
保證身體必需的營養,防止食物結構單壹。如遇傳統節日,根據安排適當改善夥食。
(4)進入食堂的物品應妥善管理,防止亂放。
材料的使用,要註意節約,防止浪費。食堂的刀具每次使用後都要仔細清點並上鎖,防止流出食堂。
(5)搞好食堂衛生。食品衛生要求:“菜、飯要洗幹凈,飯菜、廚具要保持清潔衛生,定期消毒。不要讓在押人員吃發黴變質的食物。”
食堂的環境衛生要求:“每次用餐後,要認真清洗餐具,全面沖洗食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消滅食堂蒼蠅等害蟲。”每頓飯前留壹點米飯和蔬菜,下頓飯再換。
(6)尊重少數民族在押人員的飲食習慣,在生活上給予適當照顧。對在押回民的飲食供應,應當根據回民的生活習慣予以保障。
(七)進出監獄送餐,佩戴統壹制作的許可證。所有進出監區的人都要走辦公樓的AB門,攜帶進出的物品都要報值班民警檢查。
(八)嚴格執行看守所管理條例。嚴禁攜帶手機進入監區和上崗,更要提供手機給在押人員與外界聯系。禁止攜帶食品、香煙等違禁物品進入監區。禁止向被拘留者索要東西。嚴禁向在押人員傳遞物品、信件和信息。
(九)看守所每年與炊事員簽訂壹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凡未按要求完成任務,違反看守所及管理規定的,壹律進行經濟征收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