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牛津英語詞典》,“romanesque”壹詞的意思是“來自羅馬”,它最初在英語中用於命名現在被稱為“Romanesque”的東西(首次引用於1715),而在建築學中,它最早用於19世紀早期。它被諾曼底的法國考古學家查爾斯·德·格爾維爾或他的同事阿爾西斯·德·考蒙特用來描述西歐5-13世紀的建築。此時,許多符合這壹描述的建築還沒有明確的年代。在此之前,西方中世紀的法國宗教建築大多以“哥特”二字來分類,至多有少數學者將其區分為三個階段:莫洛維亞風格、卡洛琳風格和哥特風格,或早期哥特和晚期哥特,或重哥特和輕哥特。在1818年寫給朋友的信中,查爾斯·德·格爾維爾提出,18世紀語言學家用來指由拉丁語演變而來的語系的法語單詞“roman”概括了11-12世紀西方宗教建築的風格。在英國,用“羅馬式”壹詞概括的建築風格最早出現在1819;德國學者最初在teutsch、longobardisch和romantische之間猶豫,到了19的30年代,他們更傾向於Romantische。
這個術語的使用現在更多的局限於10世紀後期到12世紀。這個詞用來描述壹種可以被認定為中世紀的風格,並預示了哥特式風格。它仍然保持著古羅馬的圓形拱門,看起來像是傳統羅馬建築的延續。
“前羅馬式建築”有時用於卡羅琳王朝和奧托王朝時期的德國建築,以及8-10世紀伊比利亞半島的西哥特、莫薩拉和阿斯圖裏亞斯。同時,“第壹羅馬式建築”被用於意大利北部、西班牙和壹些法國國家的建築中,既有羅馬式建築的特點,又受到了克魯尼修道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