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和“馬、牛、羊、狗、雞”雖然被稱為六畜,看似影響相當,但實際上又分為三、六、九等。不用說,在古代,即使是國王也不能隨意殺牛,馬也有重要作用,關鍵是以戰爭和貨運物流為基礎。所以大家日常的肉制品主要來源於羊、豬、雞。那種生豬肉在古代顯然很卑微,但為什麽在漢代就足夠支付壹個家庭的中收收入呢?
漢代的《鹽鐵論》說:“壹只野雞的肉,會被中老年人收割。”所謂“年入中收”,是從《漢書·食史》得知的:“其中三分之壹,其余三百石。”當時“十五擔小米(壹石等於十擔)是丁門半個月的糧食”,換句話說,如果只用糧食作物買壹頭豬,需要付給壹個成年人100個月的糧食給男人,但在皇族及其資產階級的食譜中,卻是不可或缺的美味。
值得壹提的是,據史籍《居延竹簡》記載,漢武帝鴻蒙系統三年至漢光帝劉秀建武六年期間,豬肉價格已漲到每100斤700文,實際是壹斤豬肉,需要14元。難怪漢武帝時期壹斤黃金相當於壹萬文錢。即使在西漢,民風中也有壹首童謠:“三院、二院、五院,惟聞豬。”講的是漢武帝劉莊的皇後。她家有五個兄弟,勢力極其高貴,但都經營著繁衍後代的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