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隔離,適用於傳染性強或傳播途徑不明的疾病,如鼠疫、霍亂、非典型肺炎等重癥傳染病;
2、呼吸道隔離,如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腦、肺結核等。;
3、消化道隔離,適用於病原體通過汙染的食物、用具、手、水源傳播的疾病,如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傷寒、細菌性痢疾等。
4、接觸隔離,適用於病原體通過皮膚或粘膜進入體內的疾病,如破傷風、炭疽、狂犬病等。
5、血液、體液隔離,適用於病原體通過血液、體液(引流液、分泌物)等傳播的疾病,如乙、丙、丁型肝炎和艾滋病;
6、昆蟲隔離,適用於蚊蟲、虱子、跳蚤等昆蟲傳播的病原體,如日本腦炎、瘧疾、斑疹傷寒等;
7.保護性隔離,也稱反向隔離。適用於抵抗力低或易感染的患者,如大面積燒傷、早產兒、白血病、器官移植、免疫缺陷等患者。
隔離是指切斷觸點和接點;切斷。
傳染病由各種病原體引起,可在人、動物或人群中傳播。大多數病原體是微生物,少數是寄生蟲。寄生蟲也叫寄生蟲病。有些傳染病,防疫部門壹定要及時掌握其發病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所以發現後要及時向當地防疫部門報告,這叫法定傳染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條國家和社會應當關心和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使他們得到及時治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
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未治愈或者疑似傳染病未消除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傳播傳染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