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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膳食的食療

食療主要適用於以下幾類:甲亢、高熱、燒傷、產婦、需要增肥者、恢復期患者。

飲食,原則:在基礎飲食的基礎上再加餐兩次,如牛奶、豆漿、雞蛋、藕粉、糕點等。普通節食者的餐間,如半流質或流質飲食,以及奶油、巧克力等濃縮食物。每日總熱量供應約為12.55 MJ(3000大卡)。適用範圍:營養不良、嚴重貧血、燒傷、腎病綜合征、大手術、癌癥晚期患者。

飲食,原則:在基礎飲食的基礎上,添加富含蛋白質的食物,如肉、魚、蛋、奶、豆腐等。蛋白質每天每公斤體重供給2g,但總量不超過120g,總熱量為10.46 ~ 12.552 mj(2500 ~ 3000 kcal)。適用範圍:蛋白質攝入受限,如急性腎炎、尿毒癥、肝昏迷。

飲食及原則:應補充蔬菜及含糖量高的食物,維持正常熱量,每日蛋白質攝入應限制在40g以下。適用範圍:肝膽疾病、高血脂、動脈硬化、肥胖、腹瀉患者。

飲食方面,原則:避免多使用動物油,用植物油代替油炸和油膩食物。每日脂肪攝入量在50g以下。適用範圍:心臟病、腎病(急慢性腎炎)、肝硬化(腹水)、重度高血壓但輕度水腫患者。

飲食方面,原則:低鹽飲食,每日可利用鹽不應超過2g(含鈉0.8g),但不包括食物中的天然氯化鈉。適用範圍:按低鹽飲食的適用範圍,但水腫嚴重者。

飲食,原則:無鹽飲食,除食物中的鈉含量外,烹飪時不放鹽。低鈉飲食,除了無鹽,還必須控制攝入食物中的天然鈉含量(每天0.5g以下),慎用腌制食品。對於無鹽低鈉者,含鈉的食物和藥物也應禁用,如發酵粉(油條面)蘇打(含小蘇打)和碳酸氫鈉藥物。適用範圍:超高代謝狀態患者,胃腸瘺患者,

飲食,原則:術前準備和術後營養不良,腸炎等腹瀉患者,消化不良和吸收不良,腫瘤患者等。它是由氨基酸、單糖、脂肪酸、維生素、無機鹽和微量元素按壹定比例組成的平衡膳食。可口服,口服溫度37℃左右,每小時50毫升,逐漸增加到100毫升。鼻飼和空腸造口溫度為41-42℃,每小時從50毫升增加到120毫升,最早不超過150毫升,盡可能。註意無菌,所有用具使用前必須高壓滅菌。

*元素膳食(elemental diet)又稱必需膳食(essential diet),是壹種無渣膳食,含有人體必需的各種營養物質,不經消化或輕微水解即可在小腸上端吸收。壹般是幹粉。它可以用水稀釋用於口服或管飼。特殊治療飲食包括糖尿病飲食、低嘌呤飲食、小麥澱粉飲食、低銅飲食、無乳糖飲食、急性腎衰竭飲食、腎透析飲食、肝衰竭飲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