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和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良好,愛崗敬業。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二)崗位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數量、年齡、學歷、崗位所需專業資格等其他條件詳見《舒蘭市2023年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崗位需求壹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有關部門認定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處於禁止期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正在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崗位所需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回避情況
專業技術人員引進的所有參與人員和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利害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