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農業社會,壹個大家庭生活在壹起,可以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幾乎所有的家庭成員都是農民,依靠土地生存。這個家庭的成員很少外出或遷移。有些村子可能離縣城很近,但村子裏的人可能壹輩子都不會去壹次縣城。家庭男耕女織,自給自足,與外界交換的物資很少;家中事務基本自理,族長對族人有很大的司法權和行政權。政府對此也是支持的,壹方面降低了管理難度,另壹方面也節省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費用。於是,就有了“皇權不下郡”的說法。古代政府不把家庭看作社會的細胞,而是把家庭看作社會的細胞。政府的管理必須建立在鄉紳和族長的基礎上。
古代社會男耕女織的理想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壹個大家庭編家譜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家譜是維系壹個大家庭向心力和秩序的眾多工具之壹,除此之外還有祠堂、族規、世代、祖墳、民族學等等。
祠堂(祠堂在古代家庭中有非常神聖的地位)
但實際上,這樣的大家庭只能存在於農業社會。進入工業化社會後,農業社會逐漸弱化甚至解體:土地不再是唯壹的謀生手段,甚至不是主要手段。大量的家庭成員進入城市,甚至在城市定居。不再以血緣關系來劃分自己,而是隸屬於工業、公司、商社、單位、政黨等現代更高效的組織。家庭成員頻繁外出,頻繁遷徙,基本放棄了在土地上定居的想法;家族的族長對外出的家族成員幾乎不再有約束力,更不用說司法權和行政權了。即使對於仍然生活在農村的家屬,也幾乎沒有司法權。現代政府已經把觸角伸到了最基層。傳統家庭迅速解體,小家庭成為社會主流。現代政府認為,現代社會的細胞是家庭,不需要家庭作為輔助管理手段。現代社會的準則是法律,而不是宗族規則。對於違反族規的人,族長除了通過道德和輿論手段外,沒有合法的權力來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壹個大家族的祠堂、族規、世代、祖墳、民族學等等對現代人來說都沒有吸引力和約束力,族譜也是如此。很多農村人進城後,第壹代知道輩分,但給孩子取名字時,相當壹部分人不按輩分取名字。到了二三代,恐怕連輩分都不知道了。嚴格來說,這種不按輩分的名字是不合格的,也是很難進家譜的。
目前中國的城市化率是47%。目前世界上的城市化率已經超過50%,發達國家普遍在80%以上。我們國家壹直把城鎮化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標,城鎮化是這個老冤家的殺手鐧。大規模城市化完成後,古老的大家族,以及相關的族譜、祠堂,只能作為“文化遺產”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