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下文物很多,但國家對此也有規定。考古學家不允許隨意挖掘。只有在墓地被破壞的情況下,才能出現專家進行搶救性發掘,或者在國家允許的情況下,專家可以挖掘這些墓地,把裏面的文物整理出來,保存在當地的博物館裏。
江西景德鎮方家山發現壹座大型古墓。當時當地正在施工。工人在爆破的時候,在土裏發現了壹些青磚,看起來很不正常。於是這個人往下看,發現下面有壹個黑洞洞的洞,像是壹個古墓的入口。
當時施工人員也驚呆了。他們覺得這個古墓不簡單,於是趕緊向當地文物部門舉報。但因為當時他們施工較晚,下午五點多才發現這個洞。專家們得知情況後,為了防止出現任何意外,迅速出發,趕過來對這個地方進行保護性挖掘。
專家來了之後,對墓地進行了大致的勘探,發現墓地並不小,14米長,7.7米寬。所以壹開始大家都認為這麽長的墓達到了皇陵的標準,所以大家都很興奮,認為可以挖掘出壹個皇陵,但是真實的情況讓專家們很感慨。
這個墓地不僅規模宏大,而且包含了大量的陪葬品,其珍貴程度非常難得。然而,在眾多的陪葬品中,有壹枚官印非常顯眼。通過研究這個官印,發現這個墓地的主人只是壹個七品縣令,三國時期的。
先不說墓地的規模,就說這個官印吧,中國歷代的法律都有這麽壹條規定,官印是官員身份的象征,不管他們做官的時候官位有多大,但是不做官的時候,官印必須要還給朝廷。
作為縣令,這個縣令公然違反國家法律,保留他的官印,作為陪葬品放在他的墳墓裏。而且封建社會也很註重等級地位。即使在建造墓地時,各級官員也應遵守嚴格的規定。
而這個官員,不僅公然無視法律,還自己修建了和皇陵壹樣大的陵墓。如果這個被發現了,那就是大違,所以在場的專家也覺得三國時期是禮樂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