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是以甘州(今張掖)和宿州(今酒泉)的首字母組成的。
因西夏曾設甘肅軍分區,元代設甘肅省,簡稱甘肅;因該省大部分在龍山(六盤山)以西,唐代在此設置龍遊道,故又簡稱龍巖。
擴展信息甘肅歷史:
先秦時期,中國分為九州,甘肅隸屬於雍、梁,舊稱“雍、梁之地”。
商代,生活在涇河、渭河流域,尚處於氏族部落階段的周人始祖周部落改良了農耕,開辟了中國最早的農業。在滅商之前,打敗了西戎,與外族雜居,疆域擴展到糜(今靈臺縣)。這壹時期,甘肅境內有羌、貢(今涇川縣北)、糜(今靈臺縣西)等方部落。
西周時期,秦人先民定居在本省東部,即天水地區,開始了從遊牧經濟向農業經濟的緩慢過渡,而遊牧生活仍占主要地位。
秦朝時,周莊王九年(公元前688年),秦國在征服的和地區建立了雲縣(天水麥積區以南)和薊縣(今甘谷縣),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兩個縣。
戰國時期,秦國的疆域已經到了甘肅的東南部。從秦惠文王袁庚五年到袁庚十壹年(320-314),秦國多次征伐伊渠,平定了西方的軍事力量。秦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建立隴西郡,九年後秦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建立北帝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統壹全國,設三十六郡。甘肅仍屬隴西縣、北地縣。
西漢元壽二年(前121),在隴西郡、北地郡的基礎上增加武威郡、酒泉郡,管轄甘肅西北部。丁原三年(前114),增設天水郡、安定郡、武都郡。丁原六年(前111),武威縣劃歸張掖縣,酒泉縣劃歸敦煌縣。
元初六年(81年前),從天水、隴西、張掖分出兩縣,建立金城郡。此後,甘肅設十縣。
東漢行政區劃大體為州、郡、縣三級制,沿襲西漢建制,增加張掖歸屬州、張掖居延歸屬州兩個少數民族行政區,隸屬涼州。
三國時期沿襲了東漢的建制。大部分地方屬於曹魏,南方部分地區屬於蜀漢。
西晉時期,它屬於涼州,周琴和永州。西晉末至十六國時期,跨境或在甘肅境內建立的割據政權先後有:後趙、前秦、後秦、梁倩、西秦、侯亮、南梁、北梁、西涼,各占今甘肅壹部分。
南北朝時期,甘肅是北魏、西魏、北周的統治地區。這壹時期南北對峙,國家分裂,郡縣眾多,政權更叠頻繁,行政編制混亂。北魏時,甘肅有8州35郡91郡。北周時有22州56郡104郡。
隋統壹中國,吞並郡縣。全省16縣,76縣。到了楊迪統治後期,東突上升到了“榮、狄而不古”的繁榮程度。大業十三年(617),七月,調兵遣將,武威縣楊穎府司馬李,起兵反隋,占領河西,建立涼國,定都於古藏,建立太平生活,加入東突。
唐武德二年(619),李鬼被李淵滅。唐代改郡為道,行省分屬關內道、隴右道、山南道,轄22州。廣德二年(764年),包括甘肅在內的河西、隴右被吐蕃占領。大中三年(849),唐朝占領秦、元、安樂、魏、傅、賀、魏。
大中五年(851),漢人張壹超占領河西、隴右,包括甘肅,加入唐朝,唐朝再次占領甘肅。
北宋時期,西夏統治河西時,有甘肅軍分區(駐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這是甘肅最早的名字。
元朝時設甘肅省,轄黃河以西七路兩州,黃河以東地區為陜西興元路。
明朝時改行省設署,省域分屬陜西布政司、陜西都司、陜西杭都,所轄地區大部分繼承元朝。按照明朝的定制,地處邊境和重點地區的駐軍,在邊城設署,各省設署。衛戍區是壹個軍事機構,但後來它也負責邊境地區的民政事務。
清朝時設陜西省右布政司,後改甘肅省布政司。行政中心從常工(現在的隴西縣)移到蘭州市,蘭州現在管轄著甘肅、新疆、青海和寧夏四省的部分地區。光緒十年(1884),新疆分離。
民國二年(1912),甘肅省境內分為寧夏(原朔方)、西寧(原海東)、蘭山、靖遠(原隴東)、渭川(原隴南)、甘梁(原河西)、安蘇(原邊關)七路。
轄甘肅、內蒙古西部、青海北部和東部、外蒙古西南部和寧夏。民國十六年(1927)撤為省,民國十八年(1929)青海、寧夏分為兩省。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省內隴東屬於陜甘寧邊區的隴東、關中。
民國三十八年(1949)八月二十六日成立甘肅行署,轄酒泉、張掖、武威、蘭州、定西、臨夏、慶陽、天水、平涼、武都,下設11個專區(專區、市),73個縣(局)。甘肅行署隸屬西北軍政委員會(後改稱西北行政委員會,1954年撤銷)。
1950 65438+10月8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轄今甘肅及內蒙古西部。
甘肅省人民政府-甘肅省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