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HRB500E(帶“E”的鋼筋)
鋼筋的(強屈比)不小於1。25,使結構某壹部位發生較大塑性變形或塑性鉸後,鋼筋在大變形條件下具有必要的強度,以保證構件的基本抗震承載力;(收益率)不應大於1。3,保證了“強柱弱梁”和“強剪弱彎”的設計要求不會被鋼筋屈服強度的過度分散所幹擾;(伸長率)不應小於9%,保證鋼筋在大地震變形條件下有足夠的塑性變形能力。
因此,“E”牌鋼筋適用於抗震延性要求高的混凝土結構。
(抗震等級壹、二、三級,框架結構的梁、柱、支撐,剪力墻邊緣構件)。
11.2.3按壹、二、三級抗震等級設計的框架和斜撐構件,普通鋼筋的縱向應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鋼筋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屈服強度之比不應小於1。25;
2鋼筋實測屈服強度與標準屈服強度之比不應大於1。30;
3鋼筋在最大拉力下的實測總伸長率不應小於9%。
"第7.3.3條中的其他要求與相應的現有鋼號鋼筋相同."帶“E”的鋼筋的強度指標和彈性模量與不帶“E”的同牌號熱軋帶肋鋼筋相同。
參考資料: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2010(2015版)?、《?《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