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婆出軌,老公可以有以下幾種方法:
(1)與當事人協商,不需要其他措施達成壹致;
(2)協商不成,丈夫可以選擇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妻子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雙方戶籍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如果結婚證被撕毀,可以要求婚姻登記處出具結婚證;
5.當事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兩張;
6.離婚協議。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離婚意向,並表明對子女撫養教育、經濟資助、夫妻壹方的財產和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