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菜譜大全網 - 菜譜 - 深圳傑夫菜鋪

深圳傑夫菜鋪

雖然兄弟姐妹互相幫助撫養孩子沒什麽大不了的,但遠沒有大多數人想象的那麽容易。所以,壹旦妳要幫兄弟姐妹養孩子,妳能讓他們養嗎?

婷婷和香香住在浙江省永嘉縣的壹個鎮上。她們是姐妹,家庭關系很好。雖然已經結婚生子,但還是經常搬家。然而,由於金錢的誘惑,香香和她的丈夫彭彭後來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這真是令人尷尬。

2013 10,香香和彭彭在外地被捕,後來因涉嫌犯罪被拘留。但當時香香的女兒才兩歲,孩子無法帶去監護。香香不得不把兩歲的女兒托付給妹妹婷婷撫養。畢竟兩姐妹是連在壹起的。妹妹雖然犯了罪,但還是想幫她,所以答應把孩子帶回永嘉撫養。

壹個月後,香香被判入獄壹年零四個月,而她的丈夫彭彭被判入獄五年。我以為壹個月後姐姐就出來了,沒想到壹年多了。但婷婷此時也在網上,只能繼續撫養孩子,靜靜等姐姐出獄,把孩子帶走。

撫養壹個兩歲的孩子是困難的。做過父母的人都應該意識到,這個時候,孩子壹天都要自己照顧自己。他們是別人的孩子。他們真的很怕被掰在手裏,融化在嘴裏。婷婷不僅不能每天上班掙錢,還要把錢給孩子各種開銷,讓婷婷苦不堪言。

終於在2015年2月,姐姐香香出獄了,然後來姐姐婷婷家接孩子。然而,無論她如何旁敲側擊,香香都沒有提到孩子的生活費和撫養孩子的人工費。甚至在婷婷主動提出後,香香以各種理由逃避,讓姐姐在丈夫彭彭出獄後找彭彭要錢。

畢竟是姐妹。婷婷羞愧難當,強忍怒火,耐心等待彭彭出獄。然而,2018年底,彭彭出獄,婷婷索要贍養費時,彭彭壹臉茫然,堅稱自己之前給婷婷親生子女支付過贍養費。現在婷婷問自己為什麽。

面對姐姐的拒絕和姐夫的謊言,婷婷是真的生氣了,然後雙方發生了不愉快的情況,最後對簿公堂。婷婷認為,她接受姐姐的委托後,壹直全心全意照顧孩子,並壹直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和醫藥費。其間,但她姐姐的姐夫背棄了他,故應判令對方支付她生活費及壹定的勞務費。

然而,香香和彭彭辯稱,他們在被捕前已經向姐姐支付了部分費用,後來要求家人為他們支付3000元。香香還說,她出獄後給了姐姐年貨和衣服,還付了壹些現金。當時兩姐妹口頭約定,孩子生活費和姐姐勞務費按每月2000元計算,現金和貨物抵消遠遠超過姐姐撫養孩子15.5個月的費用。

那麽,姐姐是否應該領取給姐姐撫養孩子的勞動報酬,湘鄉的彭彭糾紛是否盡到了給付金錢的義務?其實婷婷作為姐姐替要帶孩子的姐姐帶孩子是可以理解的。是因為這種關系婷婷才有義務幫香香養孩子嗎?是否應該認定雙方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贍養關系?

我國《民法》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由兄弟姐妹撫養的負擔得起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弟姐妹,有義務贍養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上述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兄弟姐妹之間互相幫助的義務。顯然,婷婷和香香不屬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監護關系。婷婷照顧香香的孩子,婷婷沒有直系親屬,婷婷沒有撫養和照顧孩子的義務。所以可以認定婷婷與姐姐形成了壹種勞動關系。

雙方雖無書面勞動合同,但婷婷無奈之下幫助香香撫養寶寶壹年多,實質上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香香和彭彭作為孩子的父母,應該承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撫養孩子的勞務費。雙方自始至終都沒有反對支付勞動報酬,香香夫婦也認可姐姐撫養孩子的事實。

但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孩子撫養費的標準和婷婷的勞務費。香香夫婦均稱支付了妹妹婷婷的部分勞務費,應予以認定。然而,在庭審中,香香和彭彭未能證明他們的主張,婷婷只承認她支付了3000元。

根據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香香、彭彭主張婷婷的勞務費、子女生活費已全部支付,應引用相關證據予以證明。而香香和彭彭沒有相關證據,只能承擔不作證的後果,即無論口頭上怎麽說已經履行了交錢義務,仍然無法證明法院不會支持。

據永嘉縣法院2021年4月6日消息,經壹審,法院判決香香夫婦每月支付婷婷勞動報酬2600元、撫養子女費用800元,共計15.5個月,並按2014年度浙江省城鎮私營單位服務業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支付52700元。

根據卷宗中的證據,應扣除3000元,支付49700元。但香香夫婦不服判決,向溫州中院提起上訴,認為判決勞動報酬、生活費的證據不足,標準過高。可惜,香香夫婦還是沒能證明。最終,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文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