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目的與適用範圍
員工食堂是制作、加工員工餐飲的場所,為創造壹個整潔、幹凈、安全、高效的操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制度概要
本制度規定了食堂的工作內容和要求等內容。
第三條 管理職責
1. 行政部經理負責監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 行政部後勤主管負責食堂的日常運作。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行政部經理
1. 負責食堂日常管理的監督及每月收支的審核。
第五條 後勤主管
1.負責對食堂的日常管理;
2.負責對每日菜品質量的跟蹤;
3.負責制作、售賣食堂飯票、向員工發放餐卡;
4.負責組織食堂每月的盤點;
5. 負責對各類物資費用的財務核算,加強費用的控制及節省。
第六條 廚 師
1. 負責制定所需菜品計劃(每三天為壹個周期);
2. 負責驗收采購人員所采購的物品;
3. 負責每日對飯菜的具體操作;
4. 負責每周配合後勤主管提出各類副食購置計劃;
5. 負責每日食堂工作的綜合安排。
第七條 幫 廚
1. 負責菜品的切洗;
2. 負責廚房的衛生打掃和清潔;
3. 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4. 協助廚師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八條 清潔員
1. 負責餐廳衛生打掃與清潔工作;
第九條 食堂采購
1. 負責對食堂物資的采購。
第三章 細 則
第十條 食堂供餐標準
中餐: 元 晚餐: 元
其中午餐由個人刷卡就餐( 元/份),晚餐由公司免費提供。
第十壹條 食堂供餐時間:
1. 中餐:12:00—12:30(其中辦公樓管理部門12:15就餐)
2. 晚餐:17:30——19:00
第十二條 食堂人員工作要求:
1. 上班時間食堂工作人員須穿著幹凈整潔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 食堂工作人員須保持頭發幹凈整齊,不得留長指甲,不得吸煙,不得與人閑談。
3.食堂工作人員對待員工應笑臉相迎,彬彬有禮,壹視同仁,嚴禁與員工爭吵,虛心聽取員工意見。
4. 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規定。
5. 下班前要鎖好櫃子,關閉門窗,檢查火種是否熄滅,關閉煤氣、電源。
6. 食堂員工應每年檢查壹次身體健康狀況,確保餐飲的衛生。
第十三條 食堂衛生環境要求:
1. 食堂內物品要擺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嚴禁隨地亂擺放東西,保證通道暢通。
2. 食堂內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擺放,購買的蔬菜要分拈腐葉並清洗兩遍後才能加工,氣溫超過22℃未經冷櫃保管的熟食隔夜後,不得食用。
3. 食堂內必須做到門窗明亮,墻面無汙漬、無蜘蛛網、無蚊蠅、無煙塵,工作臺面幹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汙垢,炊具幹凈、整潔,無汙點。
4. 食堂內部地面、工作臺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 食堂外部環境每天清掃四次,員工餐廳(含二樓及樓梯)要隨時保潔。
6. 定期組織滅蚊、滅鼠消殺活動,消殺前餐具、食品要隔離保管,消殺後要及時清理窗臺及墻壁等死角,打掃衛生,清洗工作臺面、地面。
7. 泔水桶每天打掃壹次,清洗幹凈,杜絕蚊蠅滋生。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1. 未經許可,除食堂工作人員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廚房。
2.廚房清潔用品應與調味品、菜品分開放置。
3. 廚房設置滅火器。
4. 廚房及就餐區嚴禁吸煙。
5. 使用炊事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6. 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7. 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十五條 食堂用餐規定
1. 各部門按月報餐,若需加班必須在提前4小時告知食堂工作人員,以便做好供應工作。
2. 食堂壹律不收取現金,臨時用餐到行政部交款買票,食堂憑票(卡)打飯。
3. 公司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4. 員工應文明就餐,按順序排隊,維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5. 員工就餐應註意餐廳清潔,愛護餐廳環境,禁止隨地亂扔亂倒。
第十六條 食堂采購、領用和報銷:
1.行政部本著質優價廉、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每日副食品等物資的固定供應商,蔬菜類可至批發市場購買。
2. 采購的物品應保證新鮮,嚴禁購買病死豬肉和過期、變質的蔬菜、調味品及肉制品。
3.采購的菜品必須由後勤管理員、廚師、保管員***同進行驗收核實,以保證帳物相符。
4. 采購員將采購的物品登記在采購收支表上,並做出統計。
5. 每天下午食堂上報第二天上午菜譜及當天中午用餐情況,保管員根據廚師要求,現場核對,食堂管理員根據財務部規定每周領取食堂備用金,並及時與財務部結算。
第十七條 食堂人員的管理
1. 食堂人員嚴禁挪用采購款,嚴禁以少報多;
2. 食堂人員應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不得刁難就餐人員;
3. 食堂工作人員應提前將當天的菜譜公布於白板上,並按時、保質、保量提供菜品。
第四章 獎懲
第十八條 廚房獎懲原則
1. 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定,違者罰款10-100元,情節嚴重者承擔賠償責任並辭退。
2. 保證為員工提供衛生、合理的飲食,不得采購劣質、腐爛、過期食物,違者公司予以辭退,並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3. 保證廚房餐具及食堂環境清潔衛生,若達不到檢查要求,處以警告處分並罰款10-100元。
4. 為員工提供好的服務與質量較高的夥食,若接到員工有效投訴,視其情況處以20-100元罰款。
5.嚴格按就餐規定收取飯票及記錄餐卡,並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若未遵照登記,扣款10-50元。
6. 采購廚房物資、菜品、調料必須如實記錄開支,不得謊報,否則予以辭退並賠償公司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電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損壞。損壞物品原值賠償並處以50元以上罰款。
8. 對就餐人員壹視同仁,若發現徇私舞弊、態度惡劣情況發生,予以降級處分並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9.食堂菜品、用具嚴禁帶回家,否則視貪汙處理,並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或薪資降級,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0. 服從工作安排,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1.準時開夥,不得消極怠工,否則處以警告並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2. 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規定,未經許可,帶外來人員進入食堂工作區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3.團結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團結同事,並在團隊中散布謠言者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4.工作積極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有利於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質量者,獎勵2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5. 堅守原則,敢於面對矛盾,維護公司利益,表現突出者,獎勵5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6. 工作技能有顯著提高並受到領導及眾多同事肯定者,獎勵5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總經理批準後實行,修改或終止亦同。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解釋。
第二十壹條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