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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餐廳管理方案

員工食堂管理制度(試運行)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目的與適用範圍

員工食堂是制作、加工員工餐飲的場所,為創造壹個整潔、幹凈、安全、高效的操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制度概要

本制度規定了食堂的工作內容和要求等內容。

第三條 管理職責

1. 行政部經理負責監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 行政部後勤主管負責食堂的日常運作。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行政部經理

1. 負責食堂日常管理的監督及每月收支的審核。

第五條 後勤主管

1.負責對食堂的日常管理;

2.負責對每日菜品質量的跟蹤;

3.負責制作、售賣食堂飯票、向員工發放餐卡;

4.負責組織食堂每月的盤點;

5. 負責對各類物資費用的財務核算,加強費用的控制及節省。

第六條 廚 師

1. 負責制定所需菜品計劃(每三天為壹個周期);

2. 負責驗收采購人員所采購的物品;

3. 負責每日對飯菜的具體操作;

4. 負責每周配合後勤主管提出各類副食購置計劃;

5. 負責每日食堂工作的綜合安排。

第七條 幫 廚

1. 負責菜品的切洗;

2. 負責廚房的衛生打掃和清潔;

3. 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4. 協助廚師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八條 清潔員

1. 負責餐廳衛生打掃與清潔工作;

第九條 食堂采購

1. 負責對食堂物資的采購。

第三章 細 則

第十條 食堂供餐標準

中餐: 元 晚餐: 元

其中午餐由個人刷卡就餐( 元/份),晚餐由公司免費提供。

第十壹條 食堂供餐時間:

1. 中餐:12:00—12:30(其中辦公樓管理部門12:15就餐)

2. 晚餐:17:30——19:00

第十二條 食堂人員工作要求:

1. 上班時間食堂工作人員須穿著幹凈整潔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 食堂工作人員須保持頭發幹凈整齊,不得留長指甲,不得吸煙,不得與人閑談。

3.食堂工作人員對待員工應笑臉相迎,彬彬有禮,壹視同仁,嚴禁與員工爭吵,虛心聽取員工意見。

4. 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規定。

5. 下班前要鎖好櫃子,關閉門窗,檢查火種是否熄滅,關閉煤氣、電源。

6. 食堂員工應每年檢查壹次身體健康狀況,確保餐飲的衛生。

第十三條 食堂衛生環境要求:

1. 食堂內物品要擺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嚴禁隨地亂擺放東西,保證通道暢通。

2. 食堂內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擺放,購買的蔬菜要分拈腐葉並清洗兩遍後才能加工,氣溫超過22℃未經冷櫃保管的熟食隔夜後,不得食用。

3. 食堂內必須做到門窗明亮,墻面無汙漬、無蜘蛛網、無蚊蠅、無煙塵,工作臺面幹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汙垢,炊具幹凈、整潔,無汙點。

4. 食堂內部地面、工作臺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 食堂外部環境每天清掃四次,員工餐廳(含二樓及樓梯)要隨時保潔。

6. 定期組織滅蚊、滅鼠消殺活動,消殺前餐具、食品要隔離保管,消殺後要及時清理窗臺及墻壁等死角,打掃衛生,清洗工作臺面、地面。

7. 泔水桶每天打掃壹次,清洗幹凈,杜絕蚊蠅滋生。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1. 未經許可,除食堂工作人員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廚房。

2.廚房清潔用品應與調味品、菜品分開放置。

3. 廚房設置滅火器。

4. 廚房及就餐區嚴禁吸煙。

5. 使用炊事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6. 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7. 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十五條 食堂用餐規定

1. 各部門按月報餐,若需加班必須在提前4小時告知食堂工作人員,以便做好供應工作。

2. 食堂壹律不收取現金,臨時用餐到行政部交款買票,食堂憑票(卡)打飯。

3. 公司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4. 員工應文明就餐,按順序排隊,維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5. 員工就餐應註意餐廳清潔,愛護餐廳環境,禁止隨地亂扔亂倒。

第十六條 食堂采購、領用和報銷:

1.行政部本著質優價廉、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每日副食品等物資的固定供應商,蔬菜類可至批發市場購買。

2. 采購的物品應保證新鮮,嚴禁購買病死豬肉和過期、變質的蔬菜、調味品及肉制品。

3.采購的菜品必須由後勤管理員、廚師、保管員***同進行驗收核實,以保證帳物相符。

4. 采購員將采購的物品登記在采購收支表上,並做出統計。

5. 每天下午食堂上報第二天上午菜譜及當天中午用餐情況,保管員根據廚師要求,現場核對,食堂管理員根據財務部規定每周領取食堂備用金,並及時與財務部結算。

第十七條 食堂人員的管理

1. 食堂人員嚴禁挪用采購款,嚴禁以少報多;

2. 食堂人員應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不得刁難就餐人員;

3. 食堂工作人員應提前將當天的菜譜公布於白板上,並按時、保質、保量提供菜品。

第四章 獎懲

第十八條 廚房獎懲原則

1. 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定,違者罰款10-100元,情節嚴重者承擔賠償責任並辭退。

2. 保證為員工提供衛生、合理的飲食,不得采購劣質、腐爛、過期食物,違者公司予以辭退,並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3. 保證廚房餐具及食堂環境清潔衛生,若達不到檢查要求,處以警告處分並罰款10-100元。

4. 為員工提供好的服務與質量較高的夥食,若接到員工有效投訴,視其情況處以20-100元罰款。

5.嚴格按就餐規定收取飯票及記錄餐卡,並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若未遵照登記,扣款10-50元。

6. 采購廚房物資、菜品、調料必須如實記錄開支,不得謊報,否則予以辭退並賠償公司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電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損壞。損壞物品原值賠償並處以50元以上罰款。

8. 對就餐人員壹視同仁,若發現徇私舞弊、態度惡劣情況發生,予以降級處分並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9.食堂菜品、用具嚴禁帶回家,否則視貪汙處理,並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或薪資降級,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0. 服從工作安排,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1.準時開夥,不得消極怠工,否則處以警告並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2. 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規定,未經許可,帶外來人員進入食堂工作區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3.團結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團結同事,並在團隊中散布謠言者扣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4.工作積極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有利於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質量者,獎勵2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5. 堅守原則,敢於面對矛盾,維護公司利益,表現突出者,獎勵5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6. 工作技能有顯著提高並受到領導及眾多同事肯定者,獎勵50-100元,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總經理批準後實行,修改或終止亦同。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解釋。

第二十壹條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