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壹、番茄的歷史:番茄的正式名稱是番茄(Lycopersiconesculentum)。起源於南美洲的秘魯和厄瓜多爾,安第斯山脈至今仍有原始野生種,後來傳入墨西哥,作為栽培種馴化。16世紀中葉,由西班牙和葡萄牙商人從中南美洲帶到歐洲,再從歐洲傳到北美和亞洲。起初,它的鮮紅色果實被用作園林觀賞,後來逐漸被食用。世界上番茄產量最高的是美國;蘇聯種植面積最大;中國、日本、埃及、墨西哥、意大利和西班牙國家都大量生產。2.番茄傳入中國的時間:番茄傳入中國是在明朝萬歷年間。這是史書記載的。《群芳譜》寫於1621,記載壹個甜柿是六月柿。莖似蒿,高四五尺,葉似蒿草,花似榴蓮,壹枝結五果,或三四果,草藥亦出自西番,故名。西紅柿似乎是在明朝傳入中國的。不過當時叫樊氏,因為涼性和柿子壹樣,顏色是紅色的,而且來自西方,所以取名番茄。從中國傳入日本,日本也稱之為唐柿。歷史上,中國人習慣把從國外引進的東西加上字,所以稱之為番茄。在臺灣省北部俗稱臭柿子,在南部叫蜜柑。三:西紅柿炒雞蛋是中國人的發明。我怎麽能看到它?1.因為從番茄的歷史發展來看,無法考證番茄從南美洲的秘魯傳入中美洲的時間,但可以肯定的是,美洲的印加人和阿茲特克人早在公元前700年就開始種植番茄,而食用番茄的時間是16世紀。第壹批食用者是墨西哥南部的瑪雅人和土著人。他們吃未經烹飪的生食。2.番茄直到1590年後才到達英國。壹個叫吉拉德的人?赫柏的庸醫知道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都喜歡這個。即便如此,他還是堅持認為西紅柿有毒,所以沒有列入菜單,所以吃的方式是生吃。3.大約1750,番茄傳到了北美。
美國人也吃,但當時吃的人不多,大家主要把它當成壹種裝飾植物。即使是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在巴黎也吃過。後來他回國,不僅吃得像豬,還升職了。當時美國人並沒有把西紅柿作為日常蔬菜食用,只是在夏天作為水果食用。所以,沒有做飯。4.17世紀,英國船員發現了壹種中國南方水手用來腌魚的醬料(由核果和蘑菇制成),覺得非常好吃。然後傳到英國,人們開始把所有含各種香料的鹹稠醬都叫做kctehup。當時歐洲有很多種番茄醬,有核桃、鳳尾魚、蘑菇、黃瓜等等,但是都沒有用番茄。美國人亨利?辛德斯制作了壹種有創意的番茄醬,並在調味汁中加入西紅柿,這就是我們今天吃的番茄醬。從這裏可以看出,在美國西紅柿被做成番茄醬,但並沒有實際的用雞蛋做菜。那麽,如何證明雞蛋炒西紅柿是中國人發明的呢?從我查的資料上發現,所謂的蛋炒番茄就是以前的木須肉,明朝的菜單上就有!!哈哈,與此同時,在西方,西紅柿仍然被制成佐餐醬,西紅柿不與任何蔬菜或肉類同時烹飪。所以我得出結論,西紅柿炒雞蛋是中國人的發明!!!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麽西紅柿炒雞蛋也叫木須肉?原來這個木須是紫花苜蓿,不是壹般餐館菜單上寫的木須。這種紫花苜蓿之所以叫紫花苜蓿,是因為炒出來的雞蛋和紫花苜蓿相似,所以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