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對方自稱是同學,和女方熟悉起來。
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壹名男子主動聯系壹名女子,稱該女子長得像她的女同學。女方雖然不相信,但還是和男方聊了起來。熟悉之後,我加了聯系方式。壹天,男方向女方確認身份後,希望女方能幫他操作壹個軟件,在公司內部獲得優惠。在男方的指導下,女方卸載了國家反詐騙中心的軟件,給男方打了點錢。面對這個好處,男方問女方要不要。當時她滿腦子想的都是錢,都相信對方,於是就答應了,找親戚朋友借了40多萬,壹起放到軟件平臺上。然而,當她提現時,卻被客服告知這是非法的,女子壹下子傻眼了。
第二,直到取款無法進行,該女子才發現自己被騙,並報警。
當她試圖聯系該男子時,發現那個曾經被稱為老同學的男子早已不知去向。女子懷疑被騙,立即聯系朋友並報警。目前,根據女子描述,已在警方協助下立案。她確實被騙了。而且因為壹時的利益,被騙了70多萬,令人痛惜。
第三,警察要謹防詐騙,貪圖利益的事情不要做。
任何人看到這個女人都會感到憐憫和憤怒。這麽多錢白白被騙了,很可惜,也很氣憤女人沒有壹點防備。既然這件事發生在她身上,希望大家能有所警覺,網上的事誰也不能隨便相信。同時要經常在手機上下載國家反詐騙中心的軟件,保證自己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