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二十年前,我們婚後第壹年的端午節,家裏來了好幾輛車。我父親有八個兄弟姐妹,我母親有五個兄弟姐妹,外加祖父母和祖母。場景是...耶,我只記得我住的小房子裏沒地方坐。壹家人分批去了房間,去了訂好的酒店。看到我們小兩口過得很好,大家都放心了,也滿意了。大家都在開玩笑,就我們家這麽整齊,誰敢欺負我們女兒!其實這已經不是那個小媳婦被欺負的封建社會的老黃歷了。在我們家,父母開明,公婆開放,年輕夫婦的核心家庭過著甜蜜的生活。我端午節,爸媽沒買涼席也沒買風扇,買了兩臺海信空調!當年空調是奢侈品,壹下子就裝了兩套,可見父母對我們是多麽的疼愛和呵護!
後來我有了兒子,就長期住在我媽家。每次到了端午節,我爸媽也讓我們提前回老家,然後他們就壹本正經的拿著禮物來看我。這種儀式感壹直被嚴格遵守。不知道從哪年開始,我和爸媽商量端午節不要看姑娘,爸媽就邀請我們壹起吃大餐,聚聚。從那以後,我們就把見姑娘的大事改成了家宴,當然是爸爸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