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禁止MLM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基礎,計算並向被發展人員支付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在內的報酬,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費用。,並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