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火
英語['法(r)],美國['遠]
火;火;火;火;熱情
動詞 (verb的縮寫)火;辭退;點燃;接連不斷地說
形容詞:fireable,名詞:firer,過去式:fired,過去分詞:fired,現在分詞:Fired。
短語:
1,激起某人的熱情?
2.控制火勢控制火勢?
3.生壹堆火來生火
第二,小姐?
英語[d]?s·m?S],漂亮[d?s·m?s]
開除;解散;篩出;拒絕(法律)
形容詞:缺少可忽略的,名詞:缺少,過去式:缺少,過去分詞:缺少,現在分詞:缺少。
短語:
1,撤案撤案?
2.錯過壹節課就結束了?
3.缺席庭審退庭。
擴展數據:
火的使用
壹.(名詞)
1,fire作為物質名詞表示“火”的時候是不可數名詞,壹般不帶冠詞,不能用復數形式。表示具體的火、火、火的時候是可數名詞,表示抽象事件“火”的時候是不可數名詞。火的引申可以表示“射擊”、“炮火”、“火力”,是不可數名詞。
2.火是比喻用的,意思是“熱情”、“憤怒”、“熱情”。通常不可數,偶爾用作復數,表達各種強烈的感情。
動詞 (verb的縮寫)(動詞)
1,fire作為名詞的意思是“火”,轉換成動詞的意思是“燒”、“光”、“火”、“射”。引申可以表示“激動”、“生氣”、“發動”。
2.fire既可以用作及物動詞,也可以用作不及物動詞。當用作及物動詞時,它後面跟名詞或代詞作賓語。
Fire後面接介詞at或on,表示“射向”,但也可能打不中。火的進行體可以表示“連續射擊”
4.在英語口語中,fire也可以解釋為“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