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原則:
1,政治原則。
督促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方便人民參與國家管理。
2.經濟學原理。
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3.民族原則。
根據少數民族的生活狀況和其他特點,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系和結合的。此外,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求也在考慮之列。
歷史淵源:
行政區劃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按地區劃分行政區域而不是按宗族劃分部落,是國家區別於宗族組織的壹個基本特征。無論什麽樣的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總是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同時兼顧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地理、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諸多因素。
隨著現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經濟因素起著重要的作用。在資本主義國家,劃分行政區域是為了鞏固資產階級的政權,便於勞動人民的統治,劃分少數民族。
在中國的分部數量:
省級行政區:
***34個,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
***333個,包括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
縣級行政區域:
***2844個,其中市轄區976個,縣級市395個,縣1302個,自治縣117個,旗49個,自治旗3個,特區1個,林區1個。(截至2021,發布數量)
鄉鎮行政區域:
***38522個,其中街道8773個,鎮21157個,鄉7847個,民族鄉962個,蘇木153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1個。(截至2020年2月65438民政部2020年民政統計第四季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