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2、市)綠辦初審後報送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審核。
3、市)綠辦,申請程序如下。
5,下達壹審結果、市)綠辦委托有關環境評價單位(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由省(區。
8,並履行“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協議”,合格即通知企業辦理有關手續,企業收到壹審意見後應在兩個月內對有關問題作出如實的答復;若材料中有違反原則性的問題。
7,綠色食品生產企業須接受中心。
法律依據:《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有效期三年。
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標誌使用人應當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省級工作機構書面提出續展申請。省級工作機構應當在四十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相關檢查、檢測及材料審核。初審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續展的決定。準予續展的,與標誌使用人續簽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合同,頒發新的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並公告;不予續展的,書面通知標誌使用人並告知理由。
標誌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申請續展未獲通過的,不得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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