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鏈是人體的裝飾品之壹,是最早出現的首飾。項鏈除了具有裝飾功能之外,有些項鏈還具有特殊顯示作用,如天主教徒的十字架鏈和佛教徒的念珠。從古至今人們為了美化人體本身,也美化環境,制造了各種不同風格,不同特點、不同式樣的項鏈,滿足了不同膚色、不同民族、 不同審美觀的人的審美需要。
送項鏈的含義:
1、相戀
項鏈諧音相戀,將項鏈贈送給別人,代表的含義有?我想與妳相戀?。是壹種非常含蓄浪漫的表白方式。遇到喜歡的人時,可以選擇壹條項鏈,然後贈送給對方,表示心意。
2、拴住
項鏈有壹個鎖扣,將項鏈贈送給戀人或伴侶,並親自為其戴上,把鎖扣扣起來,也有把對方拴在自己身邊,想和對方壹生壹世,長長久久的意思。
註意事項:
有的人戴項鏈時間過長或項鏈質量不好,戴上項鏈後與頸項皮膚汗腺發生作用,加上佩戴出的摩擦,很容易使局部皮膚產生過敏反應,出現腥紅斑、水皰、血疹、甚至發炎長時間不愈。這是因為金項鏈中含有重金屬成分,可引起接觸性皮炎,尤其是在熱天出汗時,項鏈中的某金屬成分可以溶於汗水中,增加了金屬與皮膚接觸的機會,並能滲入皮膚內,易引起發炎。
因此,戴的項鏈壹定要選用加工精細的,以減少皮膚摩擦致傷的機會,而且戴的時間不宜過長,夜間睡眠時要摘下項鏈,這樣就可以減少50%的皮膚與項鏈接觸的機會。此外,在參加勞動、洗澡時、也要把項鏈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