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對胎兒有害或可能導致流產的東西都是懷孕禁忌癥,女性懷孕後不能服用。
我國古代《珍珠膠囊藥性》壹書中有“妊娠禁忌”,總結了妊娠後用藥的禁忌。孕期禁忌的藥物分為兩類:禁用藥物和慎用藥物。禁用藥物多為毒性劇烈、藥性兇猛、流產作用強的藥物,如斑蝥、天雄、烏頭、附子、水銀、巴豆等。慎用的藥物多屬利水通淋、活血化瘀、攻溫裏的藥物,如白茅根、木通、瞿麥、通草、薏苡仁、赭石、芒硝、芒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幹姜、肉桂、生半夏等。以前藥店會在墻上貼懷孕禁忌歌,提醒藥師在用藥時要謹慎用藥。
隨著中醫的發展,人們逐漸發現了壹些孕婦慎用的中藥,如烏梅、蜂蜜、甘遂、赤芍、全蠍、枳實、紅花、五靈脂、沒藥、瓜蔞、藜蘆、紫銅、莪術、當歸、川芎、丹參、益母草、乳香、吳茱萸、砂仁、厚樸、木香、枳殼。醫生在臨床應用時會綜合考慮這些藥物。
在妊娠禁忌癥中,絕對不能使用禁用藥物,臨床必要時應在專業醫生指導下慎用藥物。據《妊娠禁忌歌》記載,半夏、幹姜、附子都是妊娠禁忌。但《金匱要略》中,張仲景用附子湯治療妊娠腹痛,用幹姜半夏湯治療妊娠不良。這些在辯證法準確的前提下的應用,不僅不會引起流產,還會起到保胎的作用。這就是劉紀大倫說的“沒有隕石,也沒有隕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