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野食哥犯的錯誤不是采摘雪兔,而是隨意采摘獵殺野生動植物。準確的說,這件事的焦點不應該是雪兔是否稀有,是否珍貴,而是宣傳在野外應該盡可能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什麽都不留下,什麽都不帶走。
但在批判野菜哥的同時,妳也逃不出學術界的這個鍋。原因如下:
僅僅把法律作為底線是不夠的,但是把植物學家的要求作為日常娛樂的底線應該是正確的嗎?這種無知和公共道德的要求,本應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
我原則上同意答案的其他觀點,所以只截取了壹部分。但顯然扔鍋是絕對錯誤的。妳說別人有生意要做是什麽意思?保護妳珍貴的研究對象不是生意?如果妳們學術界不要求政府立法保護,妳們不補充修改瀕危物種名錄,還有誰能做到?
這讓我想起大學時參加的壹個女權研討會。討論的很熱鬧,但是當我問妳打算怎麽辦的時候,就安靜了。上過大學的人,至少是中國前10%的人。妳不做誰來做?
說得比誰都理直氣壯是沒用的。這些清單上的缺陷,法律上的空白,是妳學術上的失職。官員不重視。妳的學術和民間目錄呢?科普呢?宣傳呢?
妳自己也說了,本地人在互相不了解清楚的情況下挑,那麽妳對那些本地人的態度是不是縱容?出現了大規模的摘賣,妳們學界就不管了?這種大規模的集體行為還不夠嚴重嗎?
那麽這是大規模學院派鍵盤俠聚會的場景嗎?有人能告訴我妳為保護這些瀕危物種做了什麽嗎?
我很好奇。如果野食哥買的是當地人采摘的新鮮雪兔而不是采摘,就像野食哥的常規操作把養殖的雞變成了被抓的野雞,妳會怎麽做?妳會把鍋扔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