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食物中有毒物質引起的不良反應,壹般包括細菌性(如大腸桿菌)、化學性(如農藥)、動植物性(如河豚魚、扁豆)和真菌性(毒蘑菇)。食物中毒包括單壹中毒和群體中毒,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常伴有發熱。嚴重的嘔吐和腹瀉還可能引起脫水、酸中毒,甚至休克和昏迷。
預防食物中毒的主要方法是註意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低溫保存的食品應嚴格消毒,徹底加熱後再食用,不得食用有毒、變質的動植物和被化學物質汙染的食品。壹旦有人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等食物中毒癥狀。,他們應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物,立即撥打120向急救中心呼救,並將中毒者送往醫院進行洗胃、導瀉和灌腸。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可以采取壹些自救措施:
1,嘔吐。
對於短時間中毒而無明顯嘔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刺激舌根催吐,或讓中毒者大量飲用溫水反復催吐,以減少毒素的吸收。如果嘔吐物是用大量溫水嘔吐後的清亮液體,可以適量喝牛奶保護胃黏膜。但如果嘔吐物中發現血性液體,則應認為胃、食管或咽部可能有出血,此時應停止嘔吐。
2、宣泄。
如果患者長期食用中毒食物,通常超過2至3小時,且精神狀態良好,可服用壹些瀉藥,促使中毒食物盡快排出體外。壹般大黃、番瀉葉或者開水都可以達到通便的目的。此外,由於確定治療的有毒物質非常重要,所以需要保存引起中毒的食物,並提供給醫院進行檢疫。如果身邊沒有食物樣本,也可以保留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泄物,方便醫生盡早診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