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加工的食物在加工前要仔細檢查。發現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
2.專用房應由專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用房。特殊房間內的操作人員應符合本規範第12條第4項的要求。
3.特別室每餐(或每次)前對空氣和手術臺進行消毒。如用紫外線燈消毒,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並做好記錄。
4.專用房間應當使用專用設備、工具和容器,使用前應當消毒,使用後應當清洗並保持清潔。
5.用於制作涼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不得帶入涼菜間。
6.準備好的涼菜要盡量用完。其余仍需使用的應存放在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需要加熱後再食用的應按照本規範第三十條第三款重新加熱。
7.職業學校、普通中學、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食堂不得出售涼菜。
擴展數據: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標準》用途:
本規範適用於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包括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規範》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明示餐食主要原料信息、餐食數量或重量,開展“減油減鹽減糖”行動,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營養的餐食;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減少壹次性餐具的使用;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提示消費者開展光盤行動,減少浪費。
百度百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