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的罰金規定標準具體如下:
(1)無限額罰金制。即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並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的具體數額;
(2)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
(4)倍數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公安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壹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壹個月以內宣判,壹般至遲不得超過壹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