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標準要求“建立生命概念,能夠用這種概念解釋生命現象和生活世界,並願意向他人解釋和闡述這些概念”,這意味著學生不僅要在掌握生物概念知識的基礎上形成這些生命概念,而且要求學生用生命概念理解生活世界、解釋生命現象。
1.結構和功能觀
結構與功能的概念包括兩層含義:壹是某種結構必須對應某種功能;第二,任何功能都需要壹定的結構來實現。
例如,突觸的結構。由於突觸小泡分布在前突膜中,神經遞質只能從突觸前膜釋放到突觸間隙並作用於突觸後膜,這就決定了興奮只能從突觸前膜傳遞到神經細胞間的後突膜,且傳遞方向是單向的。
癌細胞細胞膜上的糖蛋白數量減少,細胞間的粘附力降低。這種結構變化導致了癌細胞容易擴散的特點。
DNA是雙鏈的,堿基對的序列千變萬化。這些結構決定了DNA是穩定的,可以作為遺傳物質儲存大量的遺傳信息。
教學中的滲透、結構、功能,有助於學生更好地理解生活中的因果關系。比如學生在學習有絲分裂的時候,可以思考以下問題:1。細胞分裂過程中,染色體以染色質的形式間接存在,分裂時形成桿狀體——染色體?2.為什麽核仁會在細胞分裂前期消失?
引導學生將細胞的結構變化與其功能要求聯系起來,讓學生在學習有絲分裂的過程中不僅知道為什麽,而且知道為什麽,加深對過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