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預招計劃***50人,各縣(市、區)具體人數如下:蓮都6人;青田縣10人;靜寧縣6人;龍泉市8人;遂昌縣8人;縉雲縣6人;清苑縣6人。
第二,招聘的對象
招生對象為符合報考幼兒教師基本條件,願意從事幼兒教育工作的麗水學院全日制大二學生(2011 2013招生)。
三、招聘方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具體程序:
(1)註冊
報名時間為2065438+2003年5月31,所有報名均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是5月209,麗水學院。
(2)面試
資格審查結束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會同相關縣(市、區)根據幼兒教師聘用的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實行雙向選擇。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從事學前教育教學的藝術技能基礎。考生可根據自己的藝術愛好展示壹個5分鐘即可完成的才藝,內容和形式不限;初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初審合格者進入復試,復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具備從事學前教育的潛在教育素質。復試包括陳述和答辯兩部分。考生隨機抽取問題參加復試,準備時間30分鐘,陳述和答辯時間15分鐘。復試滿分100。復試結束後,按以下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0%+復試成績× 70%,面試合格為60分。
(4)體檢
面試結束後,按招聘計劃人數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入圍人選,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臨時選擇壹家三甲醫院組織體檢。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從面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錄取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 1的比例確定,並在麗水學院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麗水學院發出轉專業通知書,簽訂就業服務協議,報浙江省教育廳備案。
第四,培訓和就業
麗水學院將根據幼兒教師崗位能力和職業特點的需要,以及應用型、研究型幼兒教師的需求,合理、科學地設置相關課程,組織相關專家制定和審定培養方案,選派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同時,要註意聘請省內外知名學前教育專家和幼兒教師來校任教。市教育局將加強對試點班學生培養質量的跟蹤監督,並建立相應的淘汰機制。
被錄取的學生與培訓機構和定向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簽訂定向培訓協議,接受培訓。學生在校期間,應按《學生管理條例》進行管理,並應嚴格遵守高校的規章制度。
培養合格畢業生後,由相關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的通知》(浙人工〔2005〕68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浙江省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執行;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合格的畢業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並在相關縣(市、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經調查無問題或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影響就業的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畢業生接到錄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畢業時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時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取消其資格。入職後服務期不少於6年。
本次招聘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由麗水市教育局和麗水學院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市教育局:0578-2209969,2202309。
投訴舉報電話:0578-2202201
舉報地點:麗水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