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問題:按摩技師和足療店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如果技師被辭退,可以向足療店主張工資翻倍的權利嗎?
原來朋友去足療店洗腳的時候,聽到按摩技師在講他們的工作。足療店既沒有給他們買社保,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薪資模式是純提成制,每個客戶可以拿到壹定比例的提成。而且,如果他們當月完不成任務,工資也會被扣。因為他們的朋友也是法律出身,對這種勞動關系不太確定,所以勞動關系是不確定的。
律師
確認。
律師
通過檢索相關案例,認為足療店的技師與足療店的家可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1,事實勞動關系的定義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照勞動法的規定,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壹員,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指定的工作並獲得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法律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未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和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
那麽如何認定事實勞動關系呢?
2.按摩技師與足療店是否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1)技師和足療店之間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每天12小時,兩班倒;
(2)技師接受足療店培訓,足療店同意安排工服和工號;
(3)足療店根據技師的工作量每月支付其工資。
因此,如果按摩技師能提供相關證據,可以認定技師與足療店之間存在事實勞動合同關系。
舉個例子,
在上海某休閑會所公司與王某勞動合同糾紛上訴壹案中,法院認為,雖然上海某休閑會所公司認為雙方只是合作關系,上海某休閑會所公司只是提供經營場所並收取業務提成及相應的管理費用,但王某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上海某休閑會所公司實際指揮、監督、管理王某, 並結合王提供的其他證據,進壹步證實雙方的這種關系不屬於某上海。 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管理與被管理之間實際上是壹種關系,應當認定為勞動關系,可以在訴訟時效內向足療店主張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