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多家庭都想盡辦法生個兒子,有的因為沒生兒子就壹直多生孩子,以至於很多家庭都有三四個孩子。
對於兒子,很多父母從小就特別重視,所有好吃好玩的東西都留給他。也正因為如此,很多家庭重男輕女。
但是兒子壹定可靠嗎?他會好好照顧妳的晚年嗎?當然,答案都是否定的。
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壹位老人晚年臥病在床,三個兒子都不願意照顧他的悲慘經歷。
老劉是市裏的環衛工人。他60歲了。年輕時在外打工,受過很多傷,導致晚年身體越來越差。
劉壹* * *有三個兒子。年輕時,這三個兒子是劉引以為豪的對象,因為在過去,誰要是有個兒子,就代表著家財萬貫。
更讓劉欣慰的是,他的三個兒子都很有出息,都考上了大學,大兒子也成了村裏唯壹的大學生,這讓劉風光無限。
後來,孩子們長大了,都在城裏找到了工作。老劉和老伴繼續留在農村,有時候過得還不錯。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59歲那年,老劉在田裏割草,老伴從窗臺上摔了下來,頭撞在石頭上。當時,她陷入了昏迷。
後來,他被緊急送往醫院,但人已奄奄壹息。最後在醫院搶救了3天,妻子走了。
老伴走後,老劉壹個人住在村裏。這時候,三個兒子想帶老劉去城裏住,但是誰都不讓他去。而是在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的地方給老劉租了壹套房子。
進城後,老劉平時壹有空就去各家,也不遠。周末兒子來給他送吃的喝的,順便帶孫子給老人看看。
老劉以前是打工種地的,在家呆不住。他正好看到街上在招環衛工人,於是老劉就報了名,經過培訓成為了壹名環衛工人。
看到老人這麽忙,幾個兒子也沒說什麽,只是讓他上班的時候註意壹下。城市裏有許多汽車。
老劉沒在意。幹了這麽多年,他做不好這個,就在兒子們的關心下開始做環衛工。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老人的子女患病後不願意照顧,老人可以要求女方承擔贍養責任,支付贍養費和治療疾病的相關費用。如果孩子不給,可以起訴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要提供醫療費用。
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顧責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根據老人意願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代為照顧。
第七十三條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不得推諉或者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