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集中供養對象護理標準
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0%,25%和50%需要制定。
詳見下文。
根據《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制定貧困人口救助供養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太原市2022年調整貧困人口集中供養護理標準。
完全自理護理標準:
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為2256元/年/人;陽曲縣2112元/年/人;婁煩縣1956元/年/人。
半自理護理標準:
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為5640元/年/人;陽曲縣5280元/年/人;婁煩縣4890元/年/人。
整體護理的護理標準:
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11280元/年/人;陽曲縣10560元/年/人;婁煩縣9780元/年/人。
另外基本生活水平還是2021年,也就是11388元/年/人。分散護理仍執行2021年的護理標準,具體來說,完全自理護理標準為1200元/年/人,半自理護理標準為2400元/年/人,完全護理護理標準為3600元/年/人。
目前,太原市各縣(市、區)已做好6月5438日至2022年7月的申辦補發工作,申辦補發資金將於8月底發放到戶。
調標所需資金從中央、省、市安排的困難群眾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不足部分由縣(市、區)補足,列入年初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太原市將加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監管,專賬核算,專款專用,足額發放,確保特困人員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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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市民政局通報,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太原市對低保、特困等困難群眾發放壹次性生活補助300元/人,於8月20日前發放到位。
目前,太原市城鄉低保對象47358人,貧困對象3851人,貧困對象* * * 51.209人。
根據《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壹次性生活補助資金按照省市財政6:4比例分別承擔。參照省市分擔資金的原則,經市政府同意,市縣財政負擔按照市縣(市、區)6:4的財政比例分別承擔。
太原各縣(市、區)將加強資金保障,足額安排配套資金並及時發放,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另外,關於太原特困群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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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援助和支持貧困人口的問答
Q1:特困戶救助對象是哪些人?
答: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扶養、撫養義務或者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
Q2: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申請和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答: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按照個人申請→鄉鎮(街道)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供養資金發放的流程進行審批。
Q3: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凡自認為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均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生活來源及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書面說明。
Q4: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有困難怎麽辦?
答: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委會或者其他人代為申請。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代理人應當將其全部申請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及時了解本轄區內居民的生活狀況,並向符合貧困人口救助供養條件的人員告知其救助供養政策。無民事行為能力不能獨立申請的,應當主動幫助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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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津貼開始接受了!
如何申請?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案在這裏!
高齡津貼開始接受了!
太原市領取高齡津貼和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津貼的工作時間為每年8月份1開始,原則上9月底結束。
壹.津貼(補貼)的類型
包括:高齡津貼和經濟困難的失能老人護理津貼。
二、享受對象的範圍和標準
(壹)高齡津貼的範圍和標準。
(1)年滿80周歲(含)的經濟困難老人每人每月99200元。
(2)90歲(含)至99200元的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
(3)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二)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最低生活補貼)的範圍和標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60周歲(含)至79周歲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補助100元。
三、津貼(補貼)發放年份
具有本市戶籍並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齡津貼。每年9月1到8月31為壹個分發年度。(每年9月1前達到規定年齡的老人均可報名)
第四,招標程序
(壹)經濟困難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金)補貼申請流程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將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城鄉低收入家庭)8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優撫對象名單按戶籍所在地通過低保信息系統推送至各縣(市、區)民政局養老服務系統。縣(市、區)民政局完成審批後,即可享受津貼,老年人無需申請。
(2)經濟困難的失能老人補貼申請流程
60周歲(含)至79周歲的失能老人(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鄉鎮(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貧困人員認定辦法:生活能力評估》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認定並系統錄入,符合條件的,經縣(市、區)民政局批準後可享受補貼。
(3)不符合低保條件的9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津貼申請流程。
1.在線申請
報考人員下載“我的太原”App,點擊註冊、登錄、實名認證。點擊App底部的“方塊”,在服務位置點擊“高齡津貼”應用。
如果老人使用身份證綁定的手機號註冊“我的太原”,可以直接點擊“我來辦理”,按照App提示的順序填寫信息,然後依次完成申請人本人信息填寫、上傳申請人身份證照片、核實真人、提交申請。
如果申請人身份證上沒有手機號碼,可以選擇“他人代辦”完成申請。其他人註冊登錄“我的太原”完成實名認證,按照流程依次填寫代理人信息、申請人信息、上傳證照、實名驗證、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後,申請人的數據信息會傳輸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對養老服務系統中的數據進行審核,提交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審核通過後就可以享受補貼(補助)了。
提交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申請人可在高齡津貼申請的網頁上查閱申請進度詳情。審批不通過的材料,按原辦法退回。申請人可在App中查詢退貨原因,並按要求進壹步完善材料。
2.離線應用程序
申請程序:個人申請——社區入戶調查核實——鄉鎮(街道辦事處)審核——縣(市、區)民政局審批。
符合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太原市老年人津貼審批表》。村(居)委會應當自申請人提交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核實,並進行入戶調查核實。證明材料齊全、調查屬實的,在審批表上簽註調查意見並蓋章,將申請人的其他證明材料報所在鄉鎮(街道)審核。鄉鎮(街道)自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並錄入養老服務系統,縣(市、區)民政局自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系統內完成審批手續,審批通過後即可享受補貼(補)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