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養豬,殺豬也吸引了很多人的收藏。
但是這頭豬真的不能隨便殺。
在古代,豬除了作為食物之外,還經常被用作祭品,所以殺豬是相當普遍的。因為大量屠宰,就出現了殺豬的行當,也就是屠夫。
而殺豬也作為壹門手藝流傳了下來。
以前農村幾乎家家養豬,村裏還有專門殺豬的。逢年過節,大部分人都要殺豬。也曾有壹首民間童謠說:“別哭,孩子,臘月後殺豬。”
後來隨著生豬養殖結構的逐漸變化,對殺豬有了新的規定,特別是對私自屠宰生豬。
但仍有壹些地方私宰生豬,亂賣:
比如湖南平江某村52歲的農民陳老漢,養了好幾頭豬。因為前兩年疫情,豬價低,他就聯系屠夫在家殺豬。
壹邊殺,村民壹邊排隊買豬肉。結果陳老漢被帶走了,豬肉還沒賣完就被扣了。
最終,陳老漢被罰款8.2萬元,並沒收全部生豬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今年8月,福建仙遊縣的陳某購買了豬,並建立了壹個屠宰場來屠宰它們。其中部分病豬也被宰殺後混合出售給鄭某,鄭某明知這些豬肉未經檢疫、病豬有問題,仍低價收購,出售給仙遊地區的幾家肉攤。
最終,兩人分別接受了處罰,分別被罰款654.38+0.6萬元和654.38+0.1萬元。
類似的案例不在少數。
事實上,我國在1997年頒布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1998 65438+10月1年正式實施。修改了四次,最近壹次是去年6月份修改的,去年8月份正式實施。
明確規定我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屠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農村自宰自食的除外。
壹方面,這主要是為了嚴格控制市場上豬肉的安全性。
中國不僅是生豬生產大國,也是生豬產品消費大國。在大多數地區,人們日常食用的肉類主要是豬肉。
因此,生豬產品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過去對屠宰沒有嚴格的規定,導致壹些個人或企業為生豬及生豬產品註水,宰殺病豬,不時註射生豬,以謀取利益的現象。這樣的病豬進入市場後,無疑對市場上的豬肉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因此,必須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定點屠宰制度,確保老百姓吃到“放心肉”。
另壹方面,屠宰和養殖壹樣,有壹定的傳播疾病的風險。
以前對屠宰環境的要求普遍不高,生豬在屠宰過程中容易被汙染,尤其是屠宰量大的時候,風險更高,這也給進入市場的豬肉帶來了隱患。
事實證明,生豬屠宰是壹種有效的制度。
目前,全國縣級以上城市生豬出欄率達到100%,縣級以上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豬肉質量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但也有很多人後悔:不能自己養豬殺肉嗎?
這不是不可以,但是有壹定的規定,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宰。
第壹,只用於自己食用,也就是說殺豬自己食用不違法,但是賣給別人可能違法。
第二,屠宰區要在農村。
我國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除了農村的個人吃自己的,所以即使吃自己的,在農村以外的地方隨意屠宰也是違法的。
可能有人會感嘆養豬殺豬不像以前了,沒有農村氣息,但總體來說還是比較安全的。
尤其是近年來,疫情和衛生事件頻發,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