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軍雖死,秦律未敗”是選自《韓非子》那篇文章嗎?謝謝大家的提問。
《韓非子》第二十三卷原文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提問者說:“沈不海和公孫陽,這兩個學派哪個急國家之急?”應該說:“旅行是不可能的。人不吃,十天就死了;大寒期間,不穿衣服會死。都說衣食渴望人,但不可能什麽都沒有,都有醫療保健。今天,沈步海講藝術,公孫陽講法律。施術者,任官,從名負責,執殺柄,教能官。這個人的所作所為也是事實。對於修法的人來說,憲法秩序是給政府的,懲罰必須給民心,而獎賞則取決於法律的審慎,而懲罰則加在強奸秩序上。這位部長也是老師。如果妳沒有技能,對妳是有害的。不能,則亂。這不可能什麽都沒有。都是皇帝的工具。”提問者說:“學無術,學無術怎麽了?”他說:“沈布海是韓昭侯的助手。韓、金之別國也。晉國的法律沒有休息,而韓國的新法律又誕生了;第壹個君主的命令沒有收到,然後又發出了君主的命令。申不害不擅其法,不遵其憲令,必有多奸。所以,在舊法之前訂,新法之後訂,新法之後訂,新舊有別,都是有益的。雖然沈步海向趙侯使了十次使節,但奸臣還是有些言論。所以,那些依仗萬乘之力,七十年不稱王的人,雖以技施天下,卻不勤於裝飾官員的煩惱。公孫陽治秦,也是互相設了罪名,但實際上連吳也是同罪,處罰重,也是必要的。是因為它的人民努力工作,從不停歇,追敵之危而不舍,所以它的國富民強;但若無本事知奸臣,只是因其財有勢,故亦為臣也。而孝,尚軍死,汪卉即位,秦律未敗,張儀被秦漢魏所殉。惠王死,即位,隨秦為周殉國。武王死了,項繼位,侯月涵和魏爾東攻打齊國。五年,秦不利土之地,為城之封。英侯攻韓八年,成汝南之封。從壹開始,所有用秦的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平等的。所以,妳贏了,就會受到大臣的尊重;益地則私封:主無術知奸。雖然商君主十次裝飾他的法律,人民和部長們使用他們的資本代替。所以,占了強秦首都幾十年便宜,沒有當上皇帝的人,不勤於裝飾官吏,主無壹技於天下。”提問者說:“主用申子之術,官練尚軍之法,可以嗎?”他說:“沈子法未盡。沈紫嫣:“如果妳不統治壹個官員,妳就會知道該說什麽”。如果妳不能統治超過壹個官員,妳可以稱之為職責;說出妳所知道的並不過分。主人看著壹個國家,不知道怎麽辦;聽壹國之耳,所以聽莫從。如果妳知道這個還說出來,那車主還裝安全?《尚軍律》曰:‘斬壹曲者,授壹品,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兩首者,授二等,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階之移,與砍頭之功相稱。今有法條曰:‘斬首者,命為醫匠。’然後房子就不建了,就生病了。匠人有術,醫者醫術高明,用砍頭之術不當。今天的官員是聰明的;今天的斷頭人,膽子也加了。以勇力治國的賢臣,是有斬首之術的醫生和工匠。所以,兩個兒子對於魔法並不完美。本文是對早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申不害思想的總結。韓非認為,法律和藝術必須在實踐中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