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七個月後,要做幾次孕檢?如果孕媽媽沒有特殊情況,懷孕七個月後還是需要做7-8次產前檢查,但不是每次都去,只需要在32周和36周左右做壹次b超。32周的b超也叫“小排卵異常”,雖然孕媽媽可能在22-28周就有過大排卵異常,可能認為小排卵異常是重復檢查。其實小排畸形是對大排畸形的補充,因為做小排畸形的時候,寶寶可能還小,壹些細微的問題是發現不了的。小排畸形的作用是審查大排畸形的檢查結果,並將其作為壹個泄漏陷阱。
懷孕七個月後,孕36 ~ 37周再做壹次b超。此時胎兒已足月,孕媽媽已接近分娩。做b超可以確定胎兒的大小,羊水的多少,胎兒的位置,胎盤的位置,考慮是否滿足順產的條件,從而決定哪種分娩方式對孕媽媽和寶寶來說是最好的。
孕媽媽孕期應該做哪些檢查?什麽時候是做這些測試的最佳時間?我們之前說過,有些產前檢查需要在特定的孕周做,錯過這個時間也沒有太大的意義。所以孕媽媽產前檢查的時間也是有專門規定的,壹般在孕28周之前,壹個月壹次,孕28-36周之間,兩周壹次,孕36周後壹周壹次,直到孕媽媽分娩。
在懷孕的前三個月,孕婦應該檢查這些項目:
懷孕初期,孕媽媽要檢測血液中孕酮和hcg的含量,醫生可以通過檢測值來判斷目前的胚胎發育情況以及是否需要保護胎兒。孕早期的b超最好在懷孕55天左右做。此時已有壹般的胎心胚芽,見胎心胚芽為時尚早。孕婦可能需要重復檢查。
孕媽媽在孕中期應該檢查的項目有:
孕12周,孕媽媽需要再做壹次b超。這種b超也叫nt檢查。醫生會測量胎兒脖子後面透明帶的厚度,初步判斷胎兒是否有染色體或其他異常。此外,孕媽媽還面臨血常規、尿常規、血型、乙肝、梅毒、甲狀腺功能等各種檢查。這些檢查的目的是確定孕媽媽目前的健康狀況,看孕媽媽是否適合繼續妊娠。
懷孕16-18周還有唐氏篩查。很多地方都可以用孕媽媽自己的身份證免費辦。唐氏篩查的目的是看孕媽媽的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是否高。如果偏高,那麽孕媽媽需要做進壹步的檢查,比如無創DNA檢查,羊膜腔穿刺。
如果這些檢查通過,醫生會為孕媽媽建檔,並預約接下來的22-28周。如果孕媽媽想做四維彩超,記得提前告訴醫生!
在壹些醫院,大規模的致畸是與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壹起進行的。如果孕媽媽打算當天安排,記得空腹去醫院。
孕晚期媽媽應該檢查的項目如下:
首先,32周左右有壹小排畸形要做。如果之前那壹小排畸形沒看清楚,可以請醫生幫妳再看壹遍。34周開始,孕媽媽將面臨壹項新的檢查,那就是胎心監護,可以監測胎心率、孕媽媽的宮縮等。,而且還能看出胎兒是否缺氧。
36周左右,孕媽媽需要再做壹次b超。如果幸運的話,這將是整個孕期的最後壹次b超。這個b超的目的主要是看孕媽媽的羊水量、胎兒大小、胎位是否適合自然分娩。必要時,醫生還會對孕媽媽做內部檢查,看看孕媽媽的骨盆和軟產道,決定分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