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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自燃的原因?

各種推論推論1:因飲酒。

曾經有人認為“人體自燃”是由於人體內酒精過量引起的。他們註意到大多數死者死前都喝了很多酒,因此他們認為酒精在身體組織中的積累可以增加人體的易燃性。也有人主張酒精在體內分解後,釋放出氫氣或其他可燃氣體。然而,在19世紀,化學家巴隆·尤斯圖斯·馮·勒比格用實驗證明這種說法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很難使屍體燃燒,達到焚化的程度。在壹個實驗中,壹只老鼠在酒精中浸泡壹年後點燃,它的皮膚和淺表肌肉被燒傷,但它的內部組織和內臟沒有受到影響。在博物館中酒精浸泡時間更長的動物標本上進行的實驗也獲得了同樣的結果。

推論二:體脂過多。

也有人認為“人體自燃”是體脂過多的原因。支持這壹觀點的人認為,早就知道脂肪可以燃燒,在有記載的“人體自燃”事件中,肥胖者占了很大比例。然而,這種說法也難以自圓其說,因為同樣在記錄中,許多受害者並不肥胖。而且早在19世紀末,就有幾位博士聲稱,他們不明白為什麽水多壹點胖的人會著火。

還有人提出各種奇怪的理論來解釋人體自燃,比如人體腸道充滿可燃氣體,人體組織中含有磷等可以自燃的化學元素,體內的核物質爆炸,外星人發出死亡射線,體內類似氣的神秘能量甚至因為“氣炸”而爆發。有壹定科學依據的解釋有兩種,即“靜電理論”和“燈芯效應”。

推斷三:是靜電造成的。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人體自燃”是靜電造成的。人體可以產生幾千伏的靜電,有的人甚至可以高達三萬伏。這些靜電通過頭發放電,正常環境下無害,但在壹些極端環境下,比如周圍充滿可燃物質的工地,人體靜電放電可能導致爆炸。但在目前的情況下,雖然發生過多次這樣的爆炸,但沒有壹次像“人體自燃”那樣,人體被炸成碎片,而房間和家具的損壞卻非常小。因此,“靜電理論”能否成立還有待證實。

推論四:“燈芯效應”

目前學術界比較認可的解釋是“燈芯效應”(又稱“蠟燭效應”)。這個解釋是在大約100年前提出的,現在被越來越多的證據支持。燈芯效應是證據和實驗支持的最有力的解釋。根據這壹理論,醉酒或睡著的人穿的衣服被火點燃,皮膚被燒掉,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的脂肪浸透成為“燈芯”,而體內的脂肪就像“蠟”壹樣,源源不斷地提供燃燒的燃料,於是身體就像蠟燭壹樣慢慢燃燒,直到脂肪組織全部燃盡。這個理論可以解釋上面總結的“人體自燃”的特征。科學家用毛巾包裹的豬進行實驗,結果證實了這種說法的正確性。

關於“人體自燃”的原因有很多推論,但到目前為止,科學家們仍然找不到壹個被廣泛接受的解釋。為解決這壹問題,記者近日采訪了中國科普協會郭正義教授。

專家觀點觀點壹:人體自燃不存在。

郭正義教授認為,所謂的“人體自燃”是不存在的。人們有這樣的誤解,主要是因為燃燒的原因不明顯。

觀點二:“自燃”現象可能是“球狀閃電”造成的

對於那些原因調查不清楚的“自燃”現象,只有壹種可能,那就是“球狀閃電”造成的。郭正義教授解釋說:“球形閃電”就像壹個大火球,在田野和森林中飄動,上下移動,常常嚇到在夜間行走的人。“球形閃電”可以穿過門窗縫隙,進入室內,進入人們的家中,還可以像幽靈壹樣飄來飄去跟隨路人。它有時會爆炸,摧毀建築物,造成人畜傷亡。壹路上遇到什麽障礙都是無敵的,但是不燒周圍可燃的東西。球形閃電爆炸釋放的能量和10 kg TNT炸藥爆炸釋放的能量差不多。而當“球狀閃電”消失後,壹般就沒有氣味了。

“球狀閃電”的存在本身之前壹直困擾著科學家。然而,俄羅斯科學院聖彼得堡康斯坦丁核物理研究所的專家發現,“球狀閃電”是由正氫離子和負氫氧根離子組成的。“球狀閃電”中的這些離子被水蒸氣包裹著,水分子可以阻止這兩種離子結合在壹起,這樣“球狀閃電”就可以存在壹段時間。根據這壹特點,他們在實驗室創造了“球狀閃電”。

因此,郭教授指出,“人體自燃”是不存在的,科學所能做出的解釋仍然是外因造成的,仍然屬於“他燒”。然而,這種解釋並沒有得到科學界的廣泛認可。

300多年來,科學家們壹直在探索這個問題。隨著更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這個困擾了人們幾個世紀的謎團遲早會解開。

■人體自燃

早在中世紀,“人體自燃”壹直被認為是上帝或巫術的懲罰,人們對這種現象充滿恐懼。現在我們肯定不會相信這個解釋,那麽什麽是“人體自燃”呢?其實所謂人體自燃現象,是指人的身體在沒有接觸到外界火種的情況下著火。遇難者與普通火災中的遇難者有很大不同:即使是在猛烈的火災中,普通火災中的遇難者也只會燒傷自己的外皮,而自燃的人只會剩下四肢,其余的會燒成灰燼,而屍體旁邊的家具和壁紙只會輕微受損。

■鏈接

法國的“自燃”事件

1725 2月19日,在法國萊茵,壹家客棧的女主人米勒夫人被發現被廚房的爐子燒成灰燼,只剩下部分頭部、下肢和壹點脊椎,部分地板被燒焦。她的丈夫被判犯有謀殺她的罪行,並被判處死刑。高等法院推翻了原判,將死因改為“上帝的懲罰”,並釋放了她的丈夫。

意大利的“自燃”事件

1731年4月4日,發生在意大利。壹名62歲的女公爵被發現只燒傷了部分頭部和四肢,骨灰中含有“油膩、難聞的濕物”,空氣中飄著煙霧。窗戶“滴下油膩惡心的黃色液體,散發出異常的氣味。”後來又歸結為人體內的可燃物質在酒精的作用下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