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五年(1407),鄭和首航回國,明朝開始用蘇木(又稱“蘇方”或“蘇方”,元明時期主要用作染料)換布花,北京各路禁衛的冬裝,涉及士兵20多萬人。
永樂十三年(1415),鄭和第四次回來,明朝朝廷賞賜負責北京建設的官員珍貴的紙幣、胡椒和蘇木。
永樂十八年(1420),鄭和第五次回來時,開始用胡椒賠償北京的軍士,但規模不算太大。壹匹絲綢馬值六兩蘇木和四兩胡椒。壹匹布折壹斤蘇木和三盎司胡椒。
永樂十九年(1421),鄭和第六次下西洋時,“駐京軍士應賞布匹三匹,壹匹蘇木壹斤,壹匹新鈔三錠;如果這塊布有兩塊,其中壹塊就是壹斤蘇木;布還是馬。”顯然,進口的蘇木和胡椒已經成為了貨幣的替代品。
永樂二十二年(1424),鄭和第六次歸來後,開始出現用胡椒、蘇木換冬衣給北京、南京兩地軍士的情況,並規定“獎勵北京軍士布三匹,棉壹斤半,絲兩,胡椒壹斤;.....布壹匹,棉壹斤半,絹壹匹,胡椒壹斤。南京衛生院的中士只被獎勵了布條。三匹馬中,兩匹是折絲,壹匹是折絲。壹匹馬折壹斤辣椒,...折壹斤辣椒的那個”。同時還“命在京的文武百官,把所有的紙幣都給胡椒蘇木,每斤胡椒十六兩,每斤蘇木八兩”,甚至命“所有在京的政府官員,照著文武百官的榜樣,把所有的紙幣都給胡椒蘇木。”
到正統初年,寶鈔與白銀的匯率已降至壹兩白銀,明朝仍以胡椒、蘇木作為貨幣替代品,試圖挽救國鈔法失效帶來的危機。永樂末年,盡管有大量的優惠和獎勵,皇室庫存中仍有大量的胡椒蘇木,如何處理成了壹個大問題。
永樂二十二年,朱迪駕崩,朱高熾登基,出現了史無前例的賞賜:文武百官贈鈔,城內低級官民贈椒木。獎勵標準是:“壹個旗軍校尉,力士將軍,其他辣椒壹斤二斤蘇木,壹個國子監——國子監——國子監,壹個天才天文學家,兩斤蘇木,壹個和尚,壹個道士工匠,壹個樂師,壹個廚子等。在程響,壹斤辣椒和壹斤蘇木等。”,甚至還有從外地選建在京的校級部隊,以及王宓的軍長等。,每人有壹斤胡椒和兩斤蘇木
鄭和最後壹次遠航歸來壹年後(宣德九年十壹月),戶部建議:“請賜胡椒蘇木,胡椒每斤65,438+000兩,蘇木每斤50兩,南京兩都。”建議正確發揮後實施,可見當時紙幣價格已大幅下降。但胡椒折價仍強制在壹兩銀子左右,不知道北京官方是怎麽安排千裏迢迢到南京收胡椒的。
正統元年六月,鑰匙庫左副主任龔正作議案:“因減買辦,付鈔量少,領鈔量多壹個月。”建議官員全額發工資,顯然是為《鈔法》破產做掩飾。復議時,住建部直言不諱地指出,這樣下去,“錢花得越多,鈔法越不景氣”,仍決定每年采取半付鈔、半撤椒木的辦法。占總賠償的比例低於永樂二十二年,為壹級34%,七級20%,九級15%。但強制賠償的對象從兩京的文武官員擴大到萬全、大寧都司、北直隸衛所的官軍,兩廣地方官的賠償也用胡椒、蘇木支付。這三個衛生所的士兵和這兩個省的文武官員的俸祿共計283464石,遠遠超過了北京和南京兩地21.41.440石的俸祿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