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菜譜大全網 - 素菜食譜大全 -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全文翻譯: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麽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麽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麽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壹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麽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壹樁不可以幹呢?

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饑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麽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出處:《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是先秦孟子及其弟子所著。

原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壹簞食,壹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誌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

擴展資料: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壹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舍生取義。還強調指出人如果經不住萬鐘、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壹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舍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

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壹樣,內心有壹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壹文本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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