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長春中院作出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周喜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1.7萬元。2013年3月4日早上7點多,徐先生開車送孩子回家。
超市,擔心超市房間太冷,先把孩子放在沒關火的車裏,去家裏生爐子,然後車被偷了。
孩子的母親在接受電臺采訪時說,孩子睡著了。因為他們超市在學校附近,學生購物多,就把孩子留在車上,結果發現車不見了。孩子媽媽哭著說:“把孩子給我吧,我什麽都不追究。”
走失的孩子是壹個兩個月大的男嬰,左肩有胎記,裹著粉白色的毯子,穿著紅黃色的衣服。被盜車輛為壹輛銀灰色豐田RAV4,車牌號為冀A A MM102,四個輪胎綁有紅繩。
發現車輛被盜,徐先生向媒體求助,並報警。吉林交通廣播FM103.8給開走RAV4的人留了壹個“真愛”電話。電臺主持人說,這部手機只屬於妳,妳的家人和主持人。“只要妳把車停下來,保證孩子的安全,我們可以不追究。”多家電視臺、電臺和各大新聞網站也在連續播出,並派出多名記者跟蹤采訪。警察
2013年3月4日,10左右,長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長春警方得知此事後,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內的3500多名警力全城搜索被盜汽車。
2013年3月4日下午,吉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吉林省公安廳向遼寧、黑龍江、內蒙古警方發布協查通報後,立即上報公安部,公安部明確支持。必要時將動員其他省份協助工作,爭取盡快找到車上丟失嬰兒的“304”案件。
2013年3月4日,18時許,吉林副省長、公安廳廳長黃關春主持召開會議,決定成立“304”案件專案指揮部,組織長春市及各縣市近萬名警力連夜上崗,以找到孩子為第壹目標,開展全面排查搜尋。
社會力量
事發後,長春的很多出租車和私家車得知此事後,立即開始參與尋找。數百輛出租車放棄運營,許多私家車主也放棄了工作,自發開始全城搜尋被盜車輛和繈褓中的嬰兒。
為了震懾嫌疑人,幾乎所有參與搜查行動的車輛都打開了雙閃應急燈。長春部分媒體和網友呼籲,其他銀灰色RAV4車盡量不要出行,以免給尋找男嬰的愛心團隊和警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壹些私家車主帶著哺乳期的妻子,準備隨時給男嬰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