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剛滿14歲的唐在作文紙上寫道:公安局的叔叔爺爺們,我寫這封信是為了讓現在在我學校發生的壹切事故,都能讓我的教母教父為我報仇。
她在信中寫道,她小時候和奶奶壹起生活,6歲時被父母接回家。後來,她的母親萬外出打工,她的父親唐繼海開始強奸她,直到2008年。
後來爺爺、叔叔、舅舅等人都性侵過她,媽媽和奶奶不僅沒有制止她,而且還是幫兇。此外,他還被村裏的其他男子性侵,甚至多次輪奸。
她說父親經常在家看色情片,模仿劇情對她進行性侵。
壹開始,我覺得很可笑。感覺那是只出現在色情小說裏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有點離奇甚至荒誕。我無法想象壹個父親會強奸自己的女兒,奶奶會讓爺爺強奸自己的孫女,叔叔、伯伯會向她伸出手,甚至村裏的熟人也可以為所欲為。我想這個女孩可能想引起她的註意。
但她敘述的細節,包括地點、內部布局、順序、生理反應、時長、對話片段的描述,都超出了個人經驗。如果是假的,那麽她編織故事的虛構和想象,足以讓很多小說家汗顏。
從她嚴重的婦科病,從她在老師和其他人眼中對家庭的恐懼和抗拒,我們都可以看出這絕不是空穴來風。
我不是微表情專家,也不是心理學家,但我能從唐的情緒、語速變化和專註程度判斷出她沒有說謊。她內心的痛苦和掙紮是真實的,絕對不是假的。然而她的父母前後矛盾,不合邏輯,甚至與正常思維相悖。
我認為兩個相反的事實中壹定有壹個是事實。我認為事實是站在唐壹邊的。對於輪奸的口供,很多人都是相互認同的,也有人解釋了原告沒有透露的細節。甚至有人在認罪後問警察“這件事要罰多少錢”,這都說明了真相。
被告集體稱原告誣告。如果是誣告,我無法想象當時壹個14歲的女孩會有什麽樣的天賦和動力。正如她自己所說,“他們是我的父母。我怎麽能冤枉他們呢?這對我有什麽好處?”
今天,我想談談家庭保護對孩子,尤其是女孩的重要性。唐噩夢般的攻擊行為的壹個重要原因是失去了家庭的保護。家庭保護是自我保護之後最及時的保護方式,而壹個小女孩的自我保護能力幾乎為零,所以家庭保護對她來說極其重要。如果有足夠的家庭保護,熟人甚至親戚都絕不敢輕易得罪她。但可悲的是,唐不僅失去了家人的保護,連家人也成了罪魁禍首和始作俑者。當她的父母率先侵犯她的時候,她在世人面前是壹絲不掛的,沒有任何保護,沒有任何防備。很多人的想法都會是:她父母尚且如此,我何樂而不為?於是,所謂的親人、熟人蜂擁而至,摧毀了壹個年輕的靈魂。
我們常說人性本善,但人性之惡確實存在,我們不願面對,也無法承受。有時候人性的惡會讓我們懷疑人和動物的區別,仿佛皮膚下只剩下原始的欲望和生命的本能。道德和法律是我們做事的準則,但是法律觸及不到的地方,在道德被拋棄的人群中,有什麽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呢?
我們改變不了社會和人。我們能做的就是保護自己,避免外界的惡意。
我和唐同歲,但對她來說幸運的是,我被我的家庭保護得很好。但我也看到社會上有很多文明社會不應該存在的罪惡和苦難。以後我會有自己的孩子。我會告訴他/她,這是壹個美好的世界,只是這裏有壹些人和事沒有那麽美好,但是不要害怕。媽媽和爸爸會保護妳的。妳也要學會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