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月11日發布消息,2012年,北京市將力爭將1.5萬在京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
據介紹,2011年7月《社會保險法》實施後,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已與北京市城鎮職工平起平坐。今年,北京市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將與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並。
“按照以前農民工參加北京市職工醫保的政策,農民工不繳費,只享受相應的住院和大病報銷。制度並軌後,參保農民工享受與北京市職工同等的醫療保險待遇,還享受門診報銷政策。”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北京市人保部門2012年的預期目標,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北京本地和外地農民工約150萬人,按照城鎮職工標準繳納保險費,享受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方面,過去農民工在北京結束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或者離開北京後,只能壹次性把個人賬戶裏的錢拿走,相當於儲蓄保險。2011年7月《社會保險法》實施後,農民工的繳費標準和享受與北京市城鎮職工相同,繳費年限15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領取金額視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和繳費年限長短而定。
生育保險方面,今年6月5438+10月1起,與北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來城鎮職工,可納入北京市生育保險範圍。此外,今年北京還將出臺相關政策,將城鎮居民、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生育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北京市農民工醫療保險新舊繳費方式比較。
6月19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相關通知。4月1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北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範圍,按同等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新政
醫保待遇四個方面將統壹。
根據市人社局《關於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將打破參保人員身份和地域界限,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北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從4月1起,與職工壹樣享受職工醫保。納入職工醫保後,繳費標準與城鎮職工相同,將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醫療待遇。
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後,相關待遇標準將與城鎮職工“四統壹”。
壹是統壹繳費方式:按照本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0%繳納,個人按本人上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每人每月3元;
二是建立統壹的個人賬戶:按照職工醫保規定,計入個人賬戶,計算繳費年限;
三是統壹醫保待遇:定點醫療機構選擇和醫保待遇標準與城鎮職工相同;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壹樣,可以選擇四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第四,統壹持卡就醫:農民工參保後可以拿到社保卡,實現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集中
此前,醫保政策不再執行。
北京市農民工醫療保險此前按照2004年出臺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很多用人單位醫保繳費基數低,以北京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農民工為1%。
本次政策調整後,明確4月1起執行新政策後,不再執行之前的政策。通知要求用人單位申報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並按此標準和新政策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費,不得瞞報、漏報。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社保繳費工資的,2012年度的社保繳費工資將按照《社會保障法》的有關規定,從4月份開始,按照用人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
農民工可以享受門診報銷。
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前的醫保政策下,農民工參加醫保只能享受“大病醫保”,不能享受普通門診醫保報銷待遇。而且制度設計只保障農民工工作期間的醫療保障,退休後不納入保障範圍。
北京農民工醫保政策調整後,直接與城鎮職工醫保統壹,意味著農民工不僅可以享受大病醫保,還可以享受門診報銷。同時,職工醫保會為其辦理個人賬戶累計繳費,計算繳費年限。異地就業時,可按相關政策轉移醫療保險關系。這也意味著,農民工退休後的醫保待遇也納入保障範圍。
此前農民工醫保只能選擇壹家定點醫療機構,納入職工醫保後可以選擇四家。而且可以拿社保卡就醫,實時結算。
程序
單位可以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障卡。
《通知》明確,用人單位可以向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申領農民工社會保障卡。申請農民工社會保障卡必須提交第二代農民工身份證復印件、符合要求的照片、信息登記表等相關材料。
同時,用人單位需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或“網上申報系統”為參保農民工辦理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手續。變更後,由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統壹為用人單位印制領取新社保卡的證明。
由於辦理社保卡需要壹段時間,農民工在4月份以後沒有領取社保卡的情況下,可以憑拿到新社保卡的證明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用人單位領取社保卡後,攜帶本人社保卡、醫療票據、處方到縣醫保中心人工報銷。
催促某人接受采訪
1.5萬農民工社保待遇逐步均等化。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北京約有654.38+0.5萬外來務工人員。4月654.38+0新政策實施後,預計這壹龐大人群將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醫保待遇。
記者了解到,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2工作方案,農民工將參加養老保險,其養老金計發辦法將逐步與城鎮職工統壹。同時,農民工的失業保險待遇也有望與北京的失業保險政策融合。
通過壹系列涉及農民工的社保政策調整,2012年,將有1.5萬在京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社保覆蓋範圍,社保待遇有望逐步與城鎮職工持平,可持社保卡就醫、實時結算。
2012社保繳費工資申報開始。
用人單位在4月25日前完成申報,個人到經辦機構自行申報。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布通知,全市2012社保繳費工資申報啟動,用人單位應在4月25日前完成申報。今年的申報程序進壹步便捷,《通知》還明確,個人檔案員必須自行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社保繳納工資。
單位逾期不報的,按照上月繳費金額110%確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布《關於申報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啟動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在4月25日前,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申報社保繳費工資20112。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從2012年4月起,人社部門將按照規定確定2012的社保繳費工資,統壹按照單位上月繳費的110%計發。
網上申報流程可即時完成。
為了方便企業,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的申報與以往不同。用人單位通過子系統軟件申報的,只需打印北京2012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無需打印明細;網上申報的話,當時就可以完成申報流程,不需要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報表。
具體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方式,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軟件或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
未申報的個人,按上壹年度繳費金額確定。
通知還明確了個人檔案員的申報程序。在市、區(縣)就業服務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個人身份建檔並參加社會保險的,必須按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手續。
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按本人上年度繳費基數檔次確定2012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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